打印
【字体:大中小】
2025年08月18日,我局对北京琦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设立登记的行为启动调查程序。2026年6月15日我局作出京兴市监撤字〔2025〕第051号《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因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及全部相关利害关系人,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人:曹林、许陈威;联系电话:010-61250543
附件: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北京琦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