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北京须暂科技有限公司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6-09-21 09:29 打印 【字体:

  2026年03月24日,我局对北京须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行为立案调查。案件现已调查终结,我局于2026年09月14日,对当事人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行政处罚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及法定代表人,现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劲飞、戈录军联系电话:010-69253790 

附件: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决定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