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区通报一批餐饮门店食品安全问题,含北京青云东上餐饮有限公司(东上一锅鲜)、北京刘达餐饮服务中心(单县羊汤馆)、北京榆垡四十五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45度现烙肉饼)等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2-12-29 09:50 打印 【字体:

  1、北京青云东上餐饮有限公司(东上一锅鲜),你(单位)后厨卫生脏乱的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2、北京北臧村张振同小卖部(无),你(单位)未按规定建立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3、北京榆垡四十五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45度现烙肉饼),你(单位)外卖平台上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发生变更,未能及时更新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警告。

  4、北京翠霞餐饮服务中心(无),你(单位)食品台账记录不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的规定,给予警告。

  对以下餐饮领域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的单位进行责令改正:

  5、北京吴良柏餐饮服务中心(吴记包子铺)

  6、北京浩峦帆雪餐饮服务中心(老龍炖菜馆)

  7、北京刘达餐饮服务中心(单县羊汤馆)

  8、北京华威盛杰辉腾商贸中心(山西刀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