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中核销非生产安全事故的公示

来源:区应急局  日期:2023-06-02 16:29 打印 【字体:

  2023年2月15日13时50分左右,位于大兴区北臧村镇前管营村东南角书库拆除腾退施工现场,抓抱机司机与半挂车司机在进行刹车紧绳作业过程中,一卷铁皮从半挂车车斗上掉落,砸中半挂车司机,造成其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兴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以及北臧村镇人民政府组成“2·15”事故调查组,并依法邀请区纪委区监委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该起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并于2023年5月5日由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经调查认定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结论提出统计核销建议,并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示7日。现对该事故统计提出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6月9日。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反映。联系电话:010-61298717。

  北京市大兴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