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中核销非生产安全事故的公示

来源:区应急局  日期:2026-01-15 16:01 打印 【字体:

  2025年8月8日6时55分左右,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东孙村北京第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工地护栏外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兴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农业农村局、青云店镇组成的“8·8”事故调查组,并依法邀请区纪委区监委参加。经调查,该起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2026年1月8日大兴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经调查认定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结论提出统计核销建议,并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示7日。”现对该事故提出统计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5日—1月21日。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反映。联系电话:010-61298717。

  北京市大兴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