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兴区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配租选房公告

来源:区住建委  日期:2020-12-07 10:21 打印 【字体:

  2020年大兴区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将于2020年12月10日、11日组织集中选房活动。为方便选房家庭顺利选房,请选房家庭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认真按照公告要求做好准备工作,避免由于自身原因影响正常选房。

  一、选房需携带的资料

  (一)《2020年大兴区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配租选房通知单》原件;

  (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的正、反面请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三)《保障性住房资格备案通知单》原件。

  (四)如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选房的,须提供选房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不全,或未按约定时间到场的,视同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二、选房工作安排

  (一)房源情况

  您可自行登录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保障性住房模块(http://www.bjdx.gov.cn/bjsdxqrmzf/zwfw/zdly/bzxzf/1403378/index.html,参阅附件2公租房项目户型图),具体房源数量以选房当日展示为准,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选房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选房原则

  本次配租工作按照“第一序列家庭先配租,第二序列家庭后配租”的总原则进行配租。第一序列家庭按照排序号配租完成后,第二序列家庭按照排序号进行配租。先由登记大套型资格的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大套型,再由登记中套型资格的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所剩房源中的大套型或中套型,然后由登记小套型资格的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所剩房源中的中套型或小套型。原则上选房家庭不允许降档选房。

  (三)选房流程

  1.各街镇住房保障部门将依据本次快速配租意向登记排序结果、确认结果依序通知家庭领取《2020年大兴区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配租选房通知单》(以下简称“《选房通知单》”),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2.选房家庭请按照《选房通知单》中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到场选房。由于本次配租房源数量少于登记申请家庭,且尽量减少人员聚焦,因此,通知领取《选房通知单》的家庭方可到场参与选房,且不保证备选家庭到场选房时,均有对应套型房源可供选择。若选房后,房源有剩余,将再组织未领取《选房通知单》的家庭按照登记排序结果进行递补选房,补选时间另行通知。

  3.选房开始后,现场工作人员对每个选房顺序号连续呼叫3次,如无人应答则视为放弃,顺延至下一位选房顺序号的家庭开始选房。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应遵守选房现场秩序,凭有效身份证件按《2020年大兴区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开展快速配租意向登记排序结果》确定的选房顺序依次进入选房区挑选房屋。进入待选区人员范围仅限于《2020年大兴区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配租选房通知单》中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最多2人进场。每户家庭限选一套住房。

  5.已选房的家庭,务必认真填写《选房结果确认单》,如在约定时间内不与产权单位签合同的,视同放弃选房资格,计入放弃次数。

  6.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或签订租赁合同,视同放弃一次配租资格,可继续轮候。同一家庭只能放弃两次配租资格,超过两次必须重新提出申请。

  7.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8.现在处于疫情防控期间,选房家庭遵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方可进入选房区,选房需全程佩戴口罩。

  三、资格复核

  本次配租项目在开展入住活动前,将由大兴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选房家庭的资格进行复核。已选房家庭应在选房后5个工作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镇住房保障部门按要求进行复核。

  四、入住安排

  产权单位按项目分批次为通过资格复核且符合选房原则的家庭安排办理入住手续;未通过资格复核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

  如家庭人口、婚姻、住房情况发生变化,需主动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镇住房保障工作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的家庭方可办理后续签约入住手续,未通过资格审核的选房家庭,选房结果无效,选房结果仅从选房之日起保留4个月。

  选房家庭在入住后需要调换房屋的,只能在备案资格应配租套型范围内选择房屋进行调整。(例如:单身小套型家庭升档入住中套型房屋后提出房屋调换的,只能调换到小套型房屋)。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