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保障性住房审核公示2024.4.17-2024.4.21.

来源:区住建委  日期:2024-04-17 11:31 打印 【字体:

  发布单位: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1日

  公示说明:

  (一)公示名单中申请类型为保障房的申请家庭为:2013年4月19日起,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5号)文件规定,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领表申请的家庭。

  (二)如对公示家庭有异议,请如实向区住房保障部门反映。联系电话:69262646。联系地址:大兴区兴政街29号建设大厦。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8:00。

  (三)此公示信息禁止转载或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