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京(兴)政地征〔2021〕3号
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实施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0107-081等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1〕5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1年03月08日起,到2021年03月19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0107-081等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物流用地、公园绿地及城市道路
征收土地位置:礼贤镇柏树庄村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礼贤镇柏树庄村,集体土地15.9277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耕地 | 13.5977 |
交通用地(农村道路) | 0.1824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 | 0.0608 |
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 | 1.3777 |
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 | 0.7091 |
合计 | 15.9277 |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征地补偿费共计为人民币8409.984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 8 万元/亩,共计人民币1911.36万元;安置补助费标准折合为人民币27.2万元/亩,共计人民币6498.624万元。待北京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后,征地补偿费标准按照新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45名,其中:劳动力23名、超转人员16名。
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执行。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已全部补偿完毕。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京政地字〔2021〕5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21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