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0107-081等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京(兴)政地征〔2021〕3号

来源:区规自分局  日期:2021-03-08 12:36 打印 【字体:

  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实施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0107-081等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1〕5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1年03月08日起,到2021年03月19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0107-081等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物流用地、公园绿地及城市道路

  征收土地位置:礼贤镇柏树庄村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礼贤镇柏树庄村,集体土地15.9277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耕地

13.5977

交通用地(农村道路)

0.1824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

0.0608

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

1.3777

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

0.7091

合计

15.9277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征地补偿费共计为人民币8409.984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 8 万元/亩,共计人民币1911.36万元;安置补助费标准折合为人民币27.2万元/亩,共计人民币6498.624万元。待北京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后,征地补偿费标准按照新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45名,其中:劳动力23名、超转人员16名。

  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执行。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已全部补偿完毕。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京政地字〔2021〕5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21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