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大兴区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位置:位于大兴区榆垡镇求贤村、西胡林村。
范围:东至祥瑞南街道路西红线、盛平街道路西红线,南至榆昌路道路北红线、榆顺路道路北红线,西至汇贤街道路西红线,北至榆垡路道路南红线。
规划用途:A5医疗卫生用地、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G1公园绿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地符合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拟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二期经营性用地Ⅱ-01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的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开展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在对拟征收范围内进行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时,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内容,待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自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3日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榆垡镇、求贤村、西胡林村予以张贴。
特此公告。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22日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二期经营性用地Ⅱ-01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