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区级统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公示

来源:区规自分局  日期:2025-02-11 09:59 打印 【字体:

  根据《关于大兴区集体租赁性住房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采取协议出让或作价入股方式供地的请示》的批示、《大兴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审核委员会会议纪要》(2024年第4期)等文件要求,经大兴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大兴区瀛海镇区级统筹集建地YZ00-0803-2017地块中小学用地项目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25日大兴区瀛海镇区级统筹集建地YZ00-0803-2017地块中小学用地项目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在自然资源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官网、大兴区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仅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人民政府提出用地申请,且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人民政府通过北京兴福集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格审查。2025年1月27日,北京兴福集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现将意向书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意向书内容

  项目名称:大兴区瀛海镇区级统筹集建地YZ00-0803-2017地块中小学用地项目

  拟用地者: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人民政府

  宗地位置:大兴区瀛海镇

  宗地面积:65100平方米

  建设用地面积:65100平方米

  规划控制建筑规模:65100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A333中小学用地

  容积率:1.0

  出让年限:50年

  出让价款: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贰仟贰佰伍拾元整(¥2250.00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亿肆仟陆佰肆拾柒万伍仟元整。(¥146475000元)。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5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5年2月11日—2025年2月15日。

  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公示有异议,请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联系并提供书面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意向用地者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意向书》到发改、规自部门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

  三、联系方式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单位地址:大兴区金华寺东路1号

  联系人:夏盛来

  联系电话:010-69261321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