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京兴政地征[2013]14-8号

来源:北京大兴信息网  日期:2013-11-05 00:00 打印 【字体: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大兴分局依2011年12月27日的征地补偿安置公示【京(兴)地征[2011]53-1号至53-8号】结果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13]126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实施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

  土地征收实施单位: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瀛海镇六环路南区N52、绿地1、绿地2、绿地3地块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项目

  土地用途:住宅混合公建用地、托幼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其他公共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1、N52地块:东至规划亦庄南区六路;南至规划亦庄南区一街;西至规划康定街;北至规划景盛北一街。

  2、绿地1、绿地2、绿地3地块:东至博兴南路;南至亦庄南区北街;西至亦庄南区西路;北至六环路(南段)(详见12平方公里项目(南区)N52、绿地1、绿地2、绿地3地块勘测定界成果图)。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瀛海镇下十号村集体土地3.7627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林地

  0.2677

  农村道路

  0.069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0.8029

  商服用地

  0.4623

  工矿仓储用地

  0.5802

  住宅用地

  1.2615

  空闲地

  0.3190

  合计

  3.7627

  四、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为135万元/公顷,总计507.9645万元。

  五、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范围内农业人口已随N1、N2、N3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并完成整体转非。

  六、青苗和地上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补偿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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