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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大兴分局依2011年12月27日的征地补偿安置公示【京(兴)地征[2011]53-1号至53-8号】结果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13]126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实施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
土地征收实施单位: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瀛海镇六环路南区N52、绿地1、绿地2、绿地3地块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项目
土地用途:住宅混合公建用地、托幼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其他公共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1、N52地块:东至规划亦庄南区六路;南至规划亦庄南区一街;西至规划康定街;北至规划景盛北一街。
2、绿地1、绿地2、绿地3地块:东至博兴南路;南至亦庄南区北街;西至亦庄南区西路;北至六环路(南段)(详见12平方公里项目(南区)N52、绿地1、绿地2、绿地3地块勘测定界成果图)。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瀛海镇下十号村集体土地3.7627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林地
0.2677
农村道路
0.069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0.8029
商服用地
0.4623
工矿仓储用地
0.5802
住宅用地
1.2615
空闲地
0.3190
合计
3.7627
四、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为135万元/公顷,总计507.9645万元。
五、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范围内农业人口已随N1、N2、N3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并完成整体转非。
六、青苗和地上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补偿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