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星光社区经济合作社实施的西红门城乡结合部整体改造试点2号地星光社区土地建设项目用地,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15]60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17年6月5日起,到2017年 6月16日止)将经批准的占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占用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星光社区经济合作社
建设项目:西红门城乡结合部整体改造试点2号地星光社区土地建设项目
土地用途:绿隔产业用地
占用土地位置:见附图
二、占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占用西红门镇星光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0.0489公顷(约合0.73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约合亩)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 |
0.0489 |
0.73 |
合计 |
0.0489 |
0.73 |
三、本次占地不发生占地补偿费。
四、本次占地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占地行为(京政地字〔2015〕60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盖章)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