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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北京新机场高速公路(南五环-北京新机场)工程项目,拟征西红门镇团河北村农村集体土地12.0743公顷(约181.12亩),经西红门镇团河北村民主决议,并与北京京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协商,于2018年1月30日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 北京京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北京新机场高速公路(南五环-北京新机场)工程
土地用途: 城市道路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 见附图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西红门镇团河北村集体土地12.0743公顷(约181.12亩),具体情况如下:
|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 耕地 |
3.5222 |
52.83 |
| 园地 |
0.4823 |
7.23 |
| 林地 |
0.1227 |
1.85 |
| 交通用地(农村道路) |
0.3246 |
4.87 |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 |
0.0669 |
1.00 |
| 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 |
0.2792 |
4.19 |
| 商服用地 |
0.9786 |
14.69 |
| 工矿仓储用地 |
5.7619 |
86.43 |
| 住宅用地 |
0.0642 |
0.96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0.0486 |
0.73 |
| 交通运输用地(街巷用地) |
0.1428 |
2.14 |
| 其他土地(空闲地) |
0.2803 |
4.20 |
| 合计 |
12.0743 |
181.12 |
三、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18年1月30日,团河北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村民代表应到 43人,实到代表43人,其中:同意代表43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未参加代表0人。
四、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征地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48.4932万元/亩(西红门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9万元/亩),总计人民币8783.0800 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标准为9万元/亩,采取货币补偿为人民币1630.0800万元;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9.4932万元/亩,采取货币补偿为人民币7153.0000 万元。
安置农业人口73名,其中:劳动力41名,采取货币补偿、保险方式进行安置,超转人员22名。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
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2018年12月7日止),西红门镇团河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上述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大兴分局(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金华寺东路1号;邮编:102600;联系电话:69261279)提出。在此期间内可以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我分局将在听取意见或听证的基础上,依据本次征地补偿安置公示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并报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以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准。
特此公示。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大兴分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