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北京新机场高速公路(南五环-北京新机场)工程项目,拟征西红门镇团河南村农村集体土地5.5381公顷(约83.07亩),经西红门镇团河南村民主决议,并与北京京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协商,于2018年1月31日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 北京京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北京新机场高速公路(南五环-北京新机场)工程
土地用途: 城市道路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 见附图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西红门镇团河南村集体土地5.5381公顷(约83.07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林地 |
0.3141 |
4.71 |
交通用地(农村道路) |
0.1105 |
1.66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 |
0.0780 |
1.17 |
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 |
0.4687 |
7.03 |
商服用地 |
0.0956 |
1.43 |
工矿仓储用地 |
3.4070 |
51.11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0.7816 |
11.71 |
交通运输用地(街巷用地) |
0.2295 |
3.45 |
其他土地(空闲地) |
0.0531 |
0.80 |
合计 |
5.5381 |
83.07 |
三、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18年1月31日,团河南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村民代表应到 35人,实到代表35人,其中:同意代表35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未参加代表0人。
四、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征地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46.5707万元/亩(西红门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9万元/亩),总计人民币3868.63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标准为9万元/亩,采取货币补偿为人民币747.6300万元;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7.5707万元/亩,采取货币补偿为人民币3121.0000万元。
安置农业人口28名,其中:劳动力15名,采取货币补偿、保险方式进行安置,超转人员10名。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
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2018年12月7日止),西红门镇团河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上述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大兴分局(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金华寺东路1号;邮编:102600;联系电话:69261279)提出。在此期间内可以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我分局将在听取意见或听证的基础上,依据本次征地补偿安置公示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并报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以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准。
特此公示。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大兴分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