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北京新机场高速公路(南五环-北京新机场)工程项目,拟征魏善庄镇大狼垡村农村集体土地13.9470公顷(约209.20亩),经魏善庄镇大狼垡村民主决议,并与北京京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协商,于2018年1月15日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 北京京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北京新机场高速公路(南五环-北京新机场)工程
土地用途: 城市道路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 见附图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魏善庄镇大狼垡村集体土地13.9470公顷(约209.20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耕地 |
10.0815 |
151.22 |
园地 |
0.9183 |
13.77 |
林地 |
0.1876 |
2.81 |
交通用地(农村道路) |
0.9737 |
14.61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 |
0.5318 |
7.98 |
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 |
0.5766 |
8.65 |
工矿仓储用地 |
0.0203 |
0.30 |
住宅用地 |
0.0058 |
0.09 |
特殊用地 |
0.1482 |
2.22 |
其他土地(空闲地) |
0.5032 |
7.55 |
合计 |
13.9470 |
209.20 |
三、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18年1月11日,大狼垡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村民代表应到 41人,实到代表35人,其中:同意代表35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未参加代表6人。
四、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征地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37.8470万元/亩(魏善庄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4万元/亩),总计人民币7917.6000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标准为8万元/亩,采取货币补偿为人民币1673.6000万元;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9.8470 万元/亩,采取货币补偿为人民币6244.0000 万元。
安置农业人口57名,其中:劳动力30名,采取货币补偿、保险方式进行安置,超转人员20名。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
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2018年12月7日止),魏善庄镇大狼垡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上述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大兴分局(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金华寺东路1号;邮编:102600;联系电话:69261279)提出。在此期间内可以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我分局将在听取意见或听证的基础上,依据本次征地补偿安置公示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并报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以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准。
特此公示。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大兴分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