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大兴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通知

来源:区文旅局  日期:2022-08-23 14:27 打印 【字体:

  为规范大兴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大兴区文化和旅游局制定《大兴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简称“目录”)。现将目录予以公布,请按要求执行。

  一、目录是政府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各职能单位要强化责任、主动作为,把落实好目录细则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坚持“政府端菜”和“群众点菜”双向发力,千方百计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和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因素,及时调整完善。

  四、各职责部门要根据目录细则,结合实际,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文化服务。

  附件:大兴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docx

  北京市大兴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23日

  (联系人:张颖;联系电话:010-81298861、1342620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