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文化馆免费开放公示

来源:区文旅局  日期:2024-04-11 15:05 打印 【字体:

  一、群众文化活动厅室预约登记管理制度

  因本馆场地设施资源有限,为保障公共文化资源得到合理、公平的分配和使用,同时确保文化馆基本工作职能的正常开展和实现,特制定如下规定:

  1.预约受众范围:镇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协会组织内部的艺术团体。

  2.各类排练厅、培训教室仅用于舞蹈、戏剧、曲艺等教学排练,不另作其他用途。

  3.展厅专供公众参观美术、书法、摄影等方面的公益性展览,群众性艺术作品展示,不另作其他用途。

  4.社会单位、群众文艺团队若需使用本馆文化活动场所,须提前申请预约,以便安排活动档期,保证活动时间的合理性、科学性、及时性。

  5.办理预约登记时,请预约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加盖有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的《大兴区文化馆厅室预约使用申请表》和《安全协议》。《申请表》由我馆统一制定,在我馆领取。

  6.在保证本馆举办的各项文化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预约使用免费开放的群文化活动场地,应按照预约登记时间先后顺序,经审核通过后,统一安排使用。

  7.活动结束后,请与文化馆管理人员联系做好交接工作。特别提示:凡使用文化馆设施或参与文化馆活动的人员,应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人必须由成年人监护。学员自愿接受并遵守大兴区文化馆发布的相关规则和事项;确认自己有充分的身体、心理条件,并选择参加适合自己的项目。在培训与演出过程中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本馆一概不承担责任。

  二、免费开放公众须知

  1.爱护文化馆内的设施设备,不随意移动设施设备,不争抢活动器材,严禁违规使用器材,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遵守公共秩序,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不在室内吃东西,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严禁随口吐弃口香糖,严禁携带宠物进入。

  3.注重文明礼貌,不大声喧哗,不追逐嬉戏,不打架斗殴。

  4.室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品,不随意移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严禁携带危及安全的化学药品入内。

  5.严禁利用本馆场地搞非法串联、秘密集会、散布谣言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6.严禁在上下楼梯和转弯处打闹、推搡、起哄、大声喧哗、恶意扰乱秩序等不文明行为,以防意外。

  7.活动人数超过额定人数时,公众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安排,依次按顺序进出。

  8.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9.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文化馆将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0.请自完遵守以上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三、免费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日9:00-21: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活动或培训需求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