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大兴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公示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6-03-13 17:06 打印 【字体:

  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大兴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为2026年3月13日至3月26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及时反馈。

  公众意见反馈邮箱:stglk@bjdx.gov.cn

  附件:2026年大兴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docx

  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