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

来源: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9-05-15 00:00 打印 【字体: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支持帮助下,我区继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在全面落实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各项措施的基础上,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总目标,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用好执法、督查、宣传"三大法宝",开展扬尘、重型柴油车、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区域精细化管理等专项治污行动,从建立台账、完善机制、创新管理手段、强化执法、政策引导等方面全方位打好"组合拳",努力增强全区人民的生态环境获得感。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

  1.确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严格督促落实《大兴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措施任务表》工作要求,聚焦秋冬季大气污染来源,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确保2018年10月1日-2019年3月31日PM2.5浓度达到58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重污染天数控制在10天以内。科学制定《大兴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以扬尘污染防治、移动源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为重点,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推进扬尘污染管控精细化、移动源低排放化、工业生产绿色化、能源消费清洁化、生活和农业污染排放减量化,确保2019年PM2.5年均浓度低于53微克/立方米,三年滑动平均浓度继续下降。

  2.开展扬尘、重型柴油车、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区域精细化管理专项治污行动

  一是在扬尘管控方面,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门前三包"等扬尘管控措施,加快完善颗粒监测网络,对辖区重点道路定期开展积尘量监测,加强对各类扬尘源污染排放监控,定期通报监测结果。加强分类施策,动态整治裸地,施工扬尘及道路扬尘。落实各相关行业部门和属地监管责任,完善施工工地和道路监测、排名、通报、联动应对等机制,推进扬尘防控责任落实到位、控制效果到位,确保降尘量控制在6.5吨/月·平方公里。二是在重型柴油车监管方面,以进京口及重点路段重型柴油车为主要抓手,按照"环保取证、交警处罚"的执法模式,充分发挥人防技防优势,持续开展全时执法。继续做好年检场机动车尾气检测、社会车辆尾气排放、燃油施工机械、信访举报核查、入户抽查、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等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遥感监测和黑烟抓拍系统的调试,扩大移动污染源的监管覆盖面。持续加大老旧重型柴油车淘汰力度,建立机场周边用车大户台账,与用车大户签订环保达标排放承诺书,加强入户执法检查和机场周边主要道路重型柴油车排放执法检查。三是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面,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水平。持续对辖区内医药、农药、机械设备制造、包装印刷、汽车修理、家具制造、石油化工等涉及VOCs排放行业分阶段开展执法检查,确保企业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对辖区内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在账单位实施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四是在餐饮油烟治理方面,严格执行新的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本辖区餐饮业台账清单,加强宣传贯彻和执法检查,引导餐饮单位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并稳定运行,对辖区内餐饮企业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以查促改、以罚促治,深化餐饮业大气污染减排。五是创新科技支撑,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等工作,进行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效果评估,提高环境大数据分析应用水平,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强化精细化管理技术支撑,完善大气污染监测网络建设,实现大气污染实时精准溯源。六是继续开展燃气锅炉监管,采取监察监测一体化执法模式,严查锅炉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3.创新推进网格精细化管理

  为全面落实市级精细化管理要求,我区以工程治理向管理治理转变为目标,创新提出"四明确,三统筹"网格精细化管理机制,依托现有网格及专职网格巡查员,将精细化管理由重点区域向村居延伸,实现精细化与网格化有机统一。"四明确",一是明确监管内容。建立网格内餐饮单位、工业企业、工地、居民楼、移动污染源等14项污染源台账,实施动态更新机制,明确污染源分布和种类。二是明确监管人员。现有网格长、网格员、巡查员作为精细化监管体系责任人,实现定人、定岗管理;三是明确监管标准。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将网格内管控要求标准化,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管理机制。四是明确监管责任。细化网格管理职责,明确网格管理人员、部门及属地等职责任务。"三统筹",一是统筹资金。通过验收、考核等形式,将市区大气资金"以奖代补"形式下发,推进精细化措施落实。二是统筹力量。将专职与兼职相整合,属地人员与部门人员相统筹,实现资源最大化。三是统筹考核。由多部门各自考核向综合考核转变,区大气办、督查办建立统一考核标准,组织区级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进一步降低属地多头考核负担。

  4.用好执法、督查、宣传"三大法宝"

  一是全面强化执法。环保、公安、城管执法、质监、工商、食药等执法部门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执法强度、量化执法指标;利用热点网格新技术、移动PM2.5监测设备等技术手段精准定位高值区域、异常点位,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根据季节性、阶段性特征,继续采用"全时执法""点穴式执法""零点行动"等工作模式,做好双随机、排污许可证执法、企业自行验收执法、重点流域执法、高校以及科研院所实验室执法、危废产废单位专项执法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快环境质量改善。以反复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精准执法行动。二是全面强化督查。2019年进一步完善环保督查"五步法",细化日常督查、专项督查、预警督查、约谈督查及问责督查量化标准,研究制定《大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化问责规定》,进一步压紧压实各部门各属地责任。制定2019年区级环保督查工作重点,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重大活动保障的综合督查工作,积极做好上级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三是全面强化宣传。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对专项执法、约谈、督查等工作,开展系列报道,持续跟踪,对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畅通环保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有奖举报机制,将其作为执法的重要依据和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的"晴雨表"。对污染过程的来源成因、区域传输迁移情况进行定量分析与发布,满足公众知情权。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

  深入实施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京政发〔2015〕66号),认真落实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细致谋划,提早布置,全力打好碧水攻坚战,持续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深化污染防治,落实全面达标排放

  一是工业污染防治上,按照国家《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45号)及北京市统一要求,开展辖区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继续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上,开展污水收集管线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控制城市面源污染,实施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逐步实现雨水就地消纳利用。三是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上,加快实施农村治污工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2.保障生态环境用水,定期公开水安全信息

  加快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及水资源循环利用工作,推动形成区水系连通格局。加强湿地建设,在重要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处、河流入湖口等位置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区级城镇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

  3.加快重点流域治理,整治黑臭水体

  消除凤河凤河营闸、凉水河中下段马驹桥、新凤河烧饼庄闸断面劣Ⅴ类水体,完善黑臭水体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后不反弹。

  4.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监测水平

  一是开展重点行业执法检查。围绕不达标水体水环境质量改善,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对垃圾处置设施、各级污水处理厂、医疗机构、重金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规排污行为。二是开展区级、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规排污口、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全面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定界及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加快开展整治。三是建立严格的巡查制度。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继续实施现场监察月巡制度,及时发现、清除违法设置排污口和超标排污行为。四是按市级统一要求开展凤河凤河营闸、凉水河中下段马驹桥、新凤河烧饼庄闸断面等地表水市级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5.压实属地责任,深入实施"河长制"

  全面实施辖区内镇(街)间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严格落实《北京市大兴区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京兴政发〔2018〕15号),压实镇(街)水污染防治责任。推动河长落实"三清三查三治三管"责任,组织开展河道水质监测和评价,加强河道排污口排查整治力度,开展分阶段整治污染源工作,实现河道排污口动态清零。

  此外,配合市级部门完成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按期落实。

  三、土壤防治工作方面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京发〔2018〕15号),提升生态文明,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到202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1.组织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年度任务

  拟订并组织落实《大兴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9年重点任务》,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重点任务分解要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2.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一是在完成农用地详查基础上,掌握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编制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建立分类管理机制;二是依据市级部门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土壤背景点详查。

  3.严格污染地块风险管控

  一是明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季度调度会机制,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构建全区土壤环境信息互通机制,收集规土、住建、农业、园林等部门土地利用类型及分布等相关数据,完善数据底数。二是明确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按季度更新。将工业用地性质变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关停企业拆除腾退等地块纳入到工作台账内,为地块环境风险管控提供依据。三是按年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在产企业名单,列入名单的企业按照《北京市重点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暂行)》(京环办〔2018〕101号)要求,制定土壤环境监测方案,设置监测点位,每两年开展土壤环境状况监测并向区环保部门备案。

  4.切实加强土壤环境监管

  一是严格监管执法,以重点行业企业为监管对象,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强化监管。二是督促做好企业自行监管,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企业责任,自行采取土壤污染防范措施。三是做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5.持续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专项监察执法

  一是开展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落实、危废收集和贮存、投放和登记、转运和处置等情况,严厉查处违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提高高校、科研院所危废管理水平。二是开展危废产废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年产10吨以上的产废单位通过双随机执法进行检查。年产不足10吨的,依据固废管理系统筛选名单,对照名单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依法严厉查处未按要求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