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垡镇个人办理就业登记办事指南

来源:榆垡镇  日期:2020-12-04 15:08 打印 【字体:

  【申请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或灵活就业等形式在本市实现就业的下列人员:

  1 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2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结、肆)业未继续升学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学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3 初次在本市就业的进京落户劳动力

  4 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复原转业军人

  5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或解除劳动教养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6 常住外地或移居境外后回京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7 本条(二)至(六)项规定的城市化建设地区农业户籍劳动力

  8 本市农转非劳动力

  9 在本市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10.应办理就业登记的其他实现就业人员。

  【办理材料】

  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

  二、现场填写①《个人就业登记信息采集表》,②《灵活就业情况核实记录表(样式)》

  【办理地点】榆垡镇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89291890

  【办理流程】受理 → 决定 → 发证(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