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或灵活就业等形式在本市实现就业的下列人员:
1 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2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结、肆)业未继续升学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学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3 初次在本市就业的进京落户劳动力
4 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复原转业军人
5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或解除劳动教养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6 常住外地或移居境外后回京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7 本条(二)至(六)项规定的城市化建设地区农业户籍劳动力
8 本市农转非劳动力
9 在本市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10.应办理就业登记的其他实现就业人员。
【办理材料】
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
二、现场填写①《个人就业登记信息采集表》,②《灵活就业情况核实记录表(样式)》
【办理地点】榆垡镇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89291890
【办理流程】受理 → 决定 → 发证(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