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

来源:区人保局  日期:2025-10-10 16:22 打印 【字体:

  京兴人社劳监列决字〔2025〕4号

  用人单位: 重庆英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MAAC450J72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黄华

  身份证号码:500228XXXXXXXX5894

  经查,你单位存在拖欠魏某顺等16人工资346079元的行为。2025年8月8日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送达《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京兴人社劳监责字〔2025〕146号)。责令期限内你单位未整改,情节严重。2025年9月9日,本行政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京兴人社劳监列告字〔2025〕9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异议。截至目前,你单位仍拖欠魏某顺等16人工资共计346079元。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现本行政机关决定:将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三年。

  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如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本行政机关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本行政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