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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用人单位申报,我局初审认定孙凤雨等11人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9月15日至9月20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在反映问题时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010-81296812、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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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