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8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瞿春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区两级工作部署及审计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大兴区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支出预算和政策及预算绩效管理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创新审计理念,坚持科技强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区审计局转变预算执行审计方式,确保疫情期间监督“不间断”,充分发挥大数据审计“见数不见面”的优势,确保自身防控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两兼顾、两促进”。
以突出对中央政策、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预算安排和使用、债务风险管控为审计重点,对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4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的10个基层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对其他57个预算单位进行了数据分析审计;对“蓝天保卫战”和“智慧城市”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截至2019年底区审计局在审政府投资项目153个,审结64个;对大兴区2019年疏解整治促提升和减税降费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大兴区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对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项目征地拆迁管控奖励资金和管理费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区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通过重点审计和数据分析审计的方式达到了审计全覆盖。
区审计局对去年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于2019年12月,就各部门、各单位整改情况,已代政府向区人大财经委提交了专题报告。
针对今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区人大财经委书面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部门组织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
重点审计2019年度区财政局具体组织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情况、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和资金账户管理情况、政府性债务及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情况等,并通过数据分析抽查审计延伸了14个镇级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以及71个预算单位的资金结余等重点方面。
2019年,大兴区实现财力740.24亿元,较上年增加40.21亿元,同比增长5.74%。本区收入218.12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02.5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4.4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3亿元。总体财力能够匹配不断增长的支出需求,但本区收入占比不高,一般预算稳定增收,税收增速仍显乏力,主要依靠非税收入持续增长的带动作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趋于稳定,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主,受房地产宏观调控影响仍有所下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大幅增长,总量比重相对较低。
2019年,大兴区实现支出688.14亿元,较上年增加44.52亿元,同比增长6.92%。本区支出622.12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56.3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4.9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84亿元。区财政局能够持续为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提供资金保障,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一般预算支出规模稳定,基金和国资预算支出攀升,土地开发支出需求增大。区财政局及相关预算单位能够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一般公共预算中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能够完成“只减不增”的工作要求,但由于预算安排不够科学,资金配置仍存在可以进一步优化的空间。
2019年年终滚存结余52.1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7.9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34.0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0.05亿元。区级存量资金规模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但仍存在存量资金待统筹的问题。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能够建立不断完善、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体系,2019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区财政局能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多措并举增财力,不遗余力保支出,为大兴区区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平稳发展提供了稳固支撑。用足债券政策,化解收支矛盾,引“远水”解“近渴”;增强统筹调控能力,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政策和资金衔接更加紧密;认真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切实做到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支持方式,突出保障重点,切实加大农业、教育等领域投入力度,着力保障民生支出。但也存在统筹盘活不够彻底、预算安排不够科学、绩效管理不够完善和预算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⒈统筹盘活不够彻底
一是存量资金未统筹3781.87万元。二是出借资金未收回105963.97万元。三是资产清查核实不到位,经对区级70个单位调查了解,截至2019年末长期往来形成的挂账资金2153.71万元,其他资金22724.96万元;三年以上的长期债权和长期债务账面余额分别为10611万元和4929.76万元。
⒉预算安排不够科学
一是批复项目资金未支出,共有17个单位(镇)的145个项目批复资金支付率不足10%,未支付金额合计52614.53万元。二是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共有12个单位(镇)预算编制不科学导致18个项目预算追减率超过90%,追减资金1525.81万元。三是经常性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14个年初预算无变化的经常性项目在2018年和2019年都发生了大比例追减,2019年追减276.26万元,追减比例44.19%。
⒊绩效管理不够完善
一是绩效管理制度不匹配。区内主要按照2013年印发的《大兴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已无法适应目前的管理需要,管理主体和管理范围仍需进一步明确。二是部门绩效自评覆盖率低。抽查2018年超过100万元项目606257.86万元,其中编制绩效目标的金额占比46.52%,进行绩效自评的金额占比2.07%;抽查2019年超过100万元项目377320.68万元,其中编制绩效目标的金额占比62.66%,进行绩效自评的金额占比2.53%。三是镇级绩效管理未开展。
⒋预算管理不够严格
一是区级项目支出744692.13万元未纳入项目库管理。二是政府采购业务监管不到位207.68万元。存在14个单位(镇)未在定点单位进行采购的情况,金额合计207.68万元。三是政府采购向中小微企业倾斜不足。全区政府采购支出247576.09万元,授予了中小微企业185327.10万元,占比74.8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35384.78万元,占比14.29%;且180家预算单位未达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四是镇级支出未全额纳入集中支付。
针对上述问题,区财政局已发布《关于镇街基地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及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应严格执行存量资金管理制度及时收回,尽快清理收回借款,督促相关单位开展资金清查核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审核力度,督促支付进度,及时调整或追减预算;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尽快出台相适应的管理文件和考核办法,明确管理层级,加强培训及考核;进一步完善项目库管理,建立健全镇级国库集中支付体系。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
⒈4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及其下属10个基层预算单位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
重点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残联、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文化旅游局4个区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的10个基层预算单位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14个单位能够按照规定组织编制及上报部门预算,基本按照批复的预算组织执行,能够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较规范。但是,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⑴预、决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不科学。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等4个单位9个项目预算编制时未充分研究项目实际资金需求,以至项目资金年终进行了全额或部分追减,涉及金额316.61万元。
二是预算执行不规范。红星社会福利院财政负担的部分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购买复印纸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37万元;区文化旅游局2019年度利息收入0.36万元当年未上缴财政。
三是部门决算草案不完整、不准确。区文化活动服务中心的经营收入和经营费用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导致政府决算收支不完整,涉及金额2121.76万元。区福彩中心年末决算时将项目经费计入基本经费,造成预决算不对应,涉及金额110万元。
⑵预算资金使用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未制定绩效评价相关内控制度。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及区残联均未制定绩效评价相关内控制度,截至审计日,部分100万元以上的预算支出项目未进行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二是个别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低。区文物管理所“团河行宫大宫门前海墁地面工程”等3个项目2019年度均未实施,全部结转下年;区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等3个项目2019年度支付率均低于25%,导致财政资金闲置。
⑶存量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9年末,区福彩中心未及时清理市福彩中心拨付的工作经费和奖励金结余,涉及金额436.46万元。
⑷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区文化旅游局、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残联的部分房产已于2019年及以前年度分别移交给区融媒体中心、区文物管理所、北京南海画院、区政府第十办公区管理使用,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及会计处理。
二是区文化旅游局固定资产文图馆,已于2014年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截至审计日,区文化旅游局未登记固定资产账。
三是区文物所建设的区团河行宫、德寿寺配电工程2018年竣工,2019年1月决算,决算金额1978.38万元,未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正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⒉其他区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数据分析审计
以促进区级单位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为目标,对未纳入重点审计的57个区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数据分析。重点关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决算编制情况、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执行情况、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存量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方面。
审计结果表明,57个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4个单位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导致4个项目仅支出10.25万元,追减预算803.7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单位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不充分,造成项目无法开展或未按期实施。
二是4个单位资金使用效益低,涉及8个项目,金额共计5543.19万元。其中1个项目资金支付率为4%,其余7个项目全额未支付,主要原因是预算单位项目招投标和采购时间较长,无法在2019年全额拨付资金。
三是5个单位未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金额22809.05万元。
四是9个单位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主要由于委托业务费和劳务费增加、房租上涨等原因,一般性支出未达到压减5%的指标。
五是11个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未及时上缴区财政局,涉及金额3777.73万元。
六是8个单位未在定点单位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采购项目包括印刷服务、保洁服务、办公设备等,涉及金额96.52万元。
七是4个单位未按照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包括单位的餐费、鉴定费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涉及金额7.15万元。
八是2个单位收入核算不完整,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记账存在误差,涉及金额4376.79万元。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单位正在积极组织整改。今后各单位应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和培训,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按照规定填报绩效目标,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将结余结转资金及时上缴财政;选择具有资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根据政策要求应采尽采;加强公务卡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卡结算的相关规定;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按要求准确反映相关信息。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调查)
1.“蓝天保卫战”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调查
为促进更加规范、合理、有效的使用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对“蓝天保卫战”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审计调查。截至2019年末,专项资金共计54223.58万元,其中2018年结转资金25811.58万元、2019年市级拨付28412万元,区财政局已全部划拨到区生态环境局及20个镇街。区政府制定了《大兴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蓝天保卫战计划),涉及79项重点任务,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相关单位及各属地组织实施。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积极落实“蓝天保卫战”行动,通过开展扬尘污染源、移动污染源、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治理四大专项行动,强化科技支撑手段,加强对大气污染的调研和监测力度,2019年大气质量目标已全部完成。蓝天保卫战计划得到了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发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部分项目未按照区政府蓝天保卫战计划要求如期完成等问题。
一是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2019年区生态环境局专项资金共计20372.77万元,其中2018年结转7227.71万元、2019年收到区财政局拨付13145.06万元,已支付9040.79万元,尚未支付11331.98万元,由于部分项目未完成、部分专项资金拨付时间较晚等,导致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资金的统筹拨付和使用有待加强。
二是部分项目未按照区政府蓝天保卫战计划要求如期完成。经抽查,《大兴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中由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的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平台等3个项目较为专业,在“信息化建设项目评审”和“财政事前评审”环节,材料准备周期及评审时间较长而未在2019年底前完成。
三是资金使用不规范。经抽查,发现北臧村镇、采育镇、瀛海镇、庞各庄镇4个镇存在专项资金由零余额账户转入基本户列支的问题,共涉及金额10068.74万元。
四是项目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合同签订日期晚于合同履行日期;履约保证金未严格履行招标文件的规定。
以上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统筹使用,及时做好“蓝天保卫战”专项资金的科学配置,使政策、项目和资金有机结合,做好项目计划,加强项目管理,各镇街应严格按要求支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智慧城市”专项资金审计
以推进重大项目实施,规范和加强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专用设备配置效率为目标,对“智慧城市”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该项目总投资为61156.01万元,其中2019年度下达投资计划为30000万元,截至2019年末,实际到位16964.61万元,全部为区级财政资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1家单位为项目建设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总体规划和《推进大兴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的要求,围绕夯实基础设施、构建城市治理体系和打造公共服务体系三个工作重点,依据《大兴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通过指导规划、技术审查、进度督查等管理方式,推进基础设施、市政、交通、医疗、文化、信用和产业等领域相关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发现单项建设内容未按预期完成、项目总体进展缓慢、个别单位对项目账务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规划目标存在无法按期完成风险。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规划建设内容自2018年至2020年分三年实施,由于2018年7月召开“智慧城市”启动会时年度时间已过半,造成2019年度的项目建设完成时间相应顺延,到2020年实现总体规划目标时间紧迫,按原计划时间完成目标存在一定风险。
二是2019年“智慧城市”专项资金实施项目总体进展缓慢。“智慧城市”专项资金2019年实施项目16项,其中2个项目基本完成但尚未验收、13个项目正在实施、1个项目尚未实施。2019年区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总投资计划共计30000万元,实际到位16964.61万元,实际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比例为56.55%,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立项阶段实施时间较长,项目启动时间较晚。
三是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个别单位的项目账务处理不及时的问题。区委政法委主责的大兴区社会治理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本年财政直接支付项目资金2997.43万元,区委政法委财务账面支付金额为2805.47万元,账面记账金额与实际财政支付金额不一致,少记191.96万元。项目单位已于2019年5月将上述事项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以上问题,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应严格按照总体规划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结合客观实际情况,及时对总体规划做出相应调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各项目单位应加强项目前期的论证分析工作,尽快落实各项实施准备工作,保证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能及时开始建设。各项目单位应按照相关会计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加强财务核算管理。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2019年共审结政府投资项目64个,其中对大兴区三海子郊野公园南环路建设工程、大兴区三海子郊野公园北环路建设工程等54个政府投资项目出具了审计报告;对2017年大兴区交通安全电子监控设备完善升级工程、2016年新城污水管线大修工程等10个零星工程出具了审核意见,累计送审1897007.12万元,审定1825825.10万元,审减71182.02万元,审减率3.75%。截至2019年底,区审计局在审政府投资项目153个。
五、其他项目审计
⒈2019年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根据《审计署关于印发2019年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及北京市审计局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2019年分季度对《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第二项“坚持规划引领,着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第三项“坚持改革开放,着力推动北京高质量发展”和第九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中涉及大兴区部分任务的部署及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2017-2020年)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7]8号)的工作内容,围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以疏解非首都功能为重点,大兴区政府制定了《大兴区组织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2017-2020年)的实施意见》和《大兴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2019年工作计划》,对大兴区涉及的六个方面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各牵头部门全面推进专项行动,按照2019年大兴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台账及各单位填报统计台账情况,各专项行动均达到了时间进度要求,全区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有效推进。北京市财政局下达的大兴区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均已支出。2019年大兴区认真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对非刚性、非重点的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压减,同时加大对结余资金的收回力度,将长期沉淀闲置、按原用途难以使用的资金交回财政部门统筹。
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方面,通过对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等6家单位进行抽查,区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政策执行,积极落实2013年以来出台的普遍性降费政策文件,未发现违规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行为,未发现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和扩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和范围的行为。
在加强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方面,自隐性债务统计监管工作开展以来,大兴区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已经安排财政性资金以及利用项目结转资金完成隐性债务年度化解任务,降低了债务风险水平。
⒉大兴区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专项审计调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北京市支援合作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区审计局对2017年至2019年8月大兴区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扶贫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对对口帮扶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资金管理使用、项目推进及绩效情况实施了延伸审计。2017年至2019年8月,大兴区除上解市级帮扶资金外,共投入财政资金13467.90万元(含折合物资59.53万元)用于为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其中内蒙正镶白旗、察右前旗、苏尼特右旗共计9187.39万元;新疆和田、224团共计4280.51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大兴区能够紧密结合受援地区实际发展需求,助力受援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延伸正镶白旗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合规,利益连接机制基本完善合理,但也存在将群众活动室用于党支部办公和扶贫协作项目未如期开工的问题。
一是将群众活动室用于党支部办公。经审计,正镶白旗伊和淖尔苏木白音奎苏嘎查活动室建设项目和乌兰察布苏木乌兰图嘎嘎查活动室项目计划建设21间房屋,用于党支部办公室等。审计期间已恢复用于群众活动室。
二是扶贫协作项目未如期开工。截至审计日,正镶白旗星耀镇永合村产业种植区道路修缮项目、正镶白旗伊和淖尔苏木查干乌苏嘎查砂石路建设项目和正镶白旗伊和淖尔苏木布日和斯台嘎查砂石路建设项目未开工,涉及资金206.19万元。项目已于2019年11月开工。
⒊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项目征地拆迁管控奖励资金和管理费使用情况审计
重点对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至2019年10月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项目征地拆迁管控奖励资金和管理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延伸审计了榆垡镇人民政府和礼贤镇人民政府。
审计结果表明,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和榆垡、礼贤两镇基本能够按照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管控奖励资金和管理费的管理办法,履行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等管理职责,专项资金能够及时拨付并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六、审计建议
⒈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更大力度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认真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切实做到有保有压,以轻重缓急为标准安排支出,分年度分进度安排预算,防止“一边急需资金、另一边钱等项目”。坚持优化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政策和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⒉区财政局应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优化资金配置,运用零基预算,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尽快收回出借资金,疏通资金盘活渠道,实现资金监管和统筹的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对绩效管理体系运行监控;既要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强调底线和明确要求,也要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⒊预算单位应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对项目绩效的考核管理,加强项目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切实提高预、决算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管理规定,强化财务基础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⒋区生态环境局应及时做好项目计划,按计划推进项目进展,做好“蓝天保卫战”专项资金的科学配置,使政策、项目和资金有机结合,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各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进度执行,在继续加强资金拨付审核把关的同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各项目与《大兴区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目标实现同步。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