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9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4月30日,北京市大兴区审计局对北京市大兴区文化馆(以下简称区文化馆)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区文化馆为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大兴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草案)反映的支出总额为2332.4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文化馆2019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919809.59元。1个年初申请项目未实施,资金全部结转下年,未发挥效益。
2.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820000元。已转出资产仍在固定资产账目中挂账,导致账实不符。
三、审计处理和初步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大兴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要求区文化馆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沉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定期梳理盘点固定资产,保证账面如实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关于资金未发挥效益的问题,项目受新冠疫情影响暂未实施;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区文化馆已报上级单位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