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兴区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区审计局  日期:2022-08-04 16:30 打印 【字体:

  ——2022年7月28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王悦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情况,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根据《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规定,区审计局对大兴区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主要涉及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重大政策落实及重点领域专项审计等方面内容,促进收回财政资金,完善制度建设,积极发挥了“经济体检”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抓“两区”建设重大机遇,展现了“风生水起在大兴”的生动画卷,实现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坚持稳就业促发展,出台并落实人才奖励系列政策,安排资金6亿元用于大兴发展引导基金,支持服务本地企业及引进区外企业74家,为做大做强先进产业集群提供资金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1年成功引入中孵新跃、华熙生物研发中心等优质企业落户大兴。

  ——产业发展提档升级。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安排资金126亿元用于临空经济区及机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生物医药基地扩区和医药领域标准厂房建设,以及氢能示范区建设等事项。积极构建以临空经济区为主,中日创新合作示范区、生物医药基地、大兴经济开发区、氢能示范区四大平台为强力支撑的“两区”发展体系。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加快城市更新步伐,统筹安排139亿元实施核心区、七街、采育等地土地一级开发和棚户区改造。加强社会保障力度,保障疫情防控资金11.05亿元,安排教育、医疗、养老、助残和稳岗就业等民生资金67亿元,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安排6.80亿元用于老旧果园复耕,进一步守住耕地红线。全方位推进乡村治理,安排4.69亿元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现代化水平提升,安排1.15亿元用于农业改革发展,精心打造庞采路高端特色农业产业带,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做强,特色品牌不断孕育。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在组织2021年度预算执行中政策贯彻落实、资金分配、预决算编制、绩效管理、存量资金盘活和政府债务管理等情况,并延伸对14个镇进行了财政运行情况分析。

  2021年,大兴区级总收入985.78亿元,较上年增加236.85亿元,同比增长31.63%;区级总支出970.06亿元,较上年增加235.31亿元,同比增长32.03%;年终结转15.72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政策与预算衔接,切实做到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保障“三保”支出,保障重大项目和重点支出,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撑。但审计也发现如下问题:

  1.转移支付管理不完善。2021年部分上级提前下达资金的分配使用周期较长,截至2021年底结存资金1.99亿元。

  2.资金支付管理不严格。区财政局缺少对财政资金支付情况的疑点核查,未能有效发挥对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行为的监管作用。

  3.项目预算管理不严格。92个区级项目未纳入项目库管理。

  4.政府债券资金基层结存。2021年底,存在12.05亿元债券资金在镇政府结存。审计指出后,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截至2022年5月16日,结存金额减至2.57亿元。

  二、区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级政府投资计划安排情况、政府投资预算资金管理和分配情况及重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区级政府投资计划安排投资规模20亿元,计划项目共计99项,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生态水务、产业发展、智慧城市建设、乡村行动和专项资金7个方面。截至2021年底,区发改委实际批复资金20亿元,已完成26项,正在推进67项,调减6项。

  审计结果表明,区发改委在投资计划安排、审批和监管上,能够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服务全区重点工作,加大项目调度力度,积极推动项目进展。但审计也发现如下问题:

  1.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未按计划完成。21个项目当年未支付资金3.85亿元,占全年计划投资总额的19.25%。

  2.政府投资项目未按合同付款。8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涉及合同金额1亿元,未支付金额2057.28万元。

  3.违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划转财政资金。2个镇违规将项目资金由镇政府零余额账户转入基本账户,资金合计506.38万元,导致资金脱离财政监管。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61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实行数据分析全覆盖,对4个农业单位开展现场审计,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服中心、区水务局和区园林绿化局对所属23个基层单位开展内部审计。

  (一)61个区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经济体检分析结果

  从预算编制管理、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等五方面入手,运用88项数据指标对61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和管理情况进行数据分析,旨在为各部门压减运行成本、优化支出结构提供决策支持。主要情况如下:

  一是预算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主要为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政采项目编制不规范和项目库录入不完整等。

  二是长期往来款需加大清理力度。38个部门存在账龄3年以上长期往来款,其中28个部门的长期往来款占本单位往来款比率高于50%,主要原因为历史遗留问题,仍需各部门统筹协调解决,持续加强长期往来款清理工作。

  三是公务用车油费得到有效控制,但油卡储值额度还需压减。61个部门2021年车均用油费用为2869.68元,其中23个部门在全区均值以上,主要原因为行政执法事项较多;61个部门加油卡截至年末平均余额1822.70元,经测算平均可用时间为7.62个月,8个部门加油卡内余额预计可用时长超12个月。

  针对本次分析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将向各预算单位出具经济体检告知书,各部门具体整改情况将在大兴区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告。

  (二)4个农业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2021年度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服中心、区农产品产销与蔬菜产业服务站、区农业技术培训服务站实施了现场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4家预算单位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如下问题:

  1.预算编制不准确、项目预算管理不规范、执行率低。存在2420万元项目资金当年未支出,形成结存资金等问题。

  2.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审计指出后,均已上缴区财政。

  3.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已完工程未转入固定资产、资产闲置、账实不符以及部分报废状态资产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三)组织农林水行业开展基层预算单位自查自纠

  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服中心、区水务局和区园林绿化局对所属23个基层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自查自纠。其中13个单位存在漏记固定资产、合同管理不规范等共10类24个问题。各单位正积极推进问题整改。

  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绩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近三年区级相关部门及14个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管理使用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资金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我区乡村振兴战略管理体系逐步建立,财权事权基本明晰,重点工作推进有序,农业总产值逐年增长。现代化农业水平不断提高,高标准农田项目目标基本完成。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道路改造、村容整治等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较高。但审计也发现如下问题:

  1.制度机制制定、执行不完善。存在项目储备不充分;未按要求建立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部分农业支出政策与当年市级政策或项目安排政策不协调;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资金部分具体项目任务清单不够细化等问题。

  2.农业资金统筹力度不够,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资金支出进度慢;资金统筹盘活不及时;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自筹资金未落实;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审核不严格的问题。

  3.农业项目绩效管理落实不严格。在抽查的53个项目中,5个项目无绩效评价,25个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不全或设定不符合实际。同时,还存在设施蔬菜示范项目未发挥示范效益;美丽乡村路灯建设设计不严谨、绿化工程设计不合理的问题。

  4.工程管理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存在田间道路工程设计铺设厚度与实际不符;未经公开招投标直接委托村庄规划编制,涉及合同金额共计1495万元;休耕轮作项目合同签订不完整;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问题。

  五、大兴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情况

  审计调查了29家单位,67个信息系统,涉及2021年度区级投入的信息化建设和运维费用共计9471.74万元。重点审计了8个信息化建设项目。

  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要求,网络安全管理和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网络和数据安全制度执行总体较为规范。但审计也发现如下问题:

  1.项目竣工验收不符合规定,建成后未及时登记入账。涉及金额766.65万元。

  2.日常安全管理不严格。一是18个系统未按规定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二是4个系统未留存网络日志或网络日志留存期限少于六个月。

  六、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本部分主要报告2021年完成的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2021年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21年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情况和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情况等方面事项中涉及大兴区部分任务的部署及落实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能够以预算编制为切入点,采取多项措施,对部门预算非急需、非刚性项目进行压减;全区20家行业协会商会未发现违规收费;未发现各资金使用单位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经常性支出、置换债务、形象工程等问题。

  (二)大兴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审计了2017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项目开展以来政策落实情况,并对11个试点镇及区级联营公司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表明,区试点办能够落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政策,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各试点镇联营公司按照入市试点要求,稳步推进项目的土地整理、资金筹措、入市申请等工作。但审计也发现如下问题:

  1.镇级联营公司管理薄弱。部分联营公司组织架构不完整,不能充分发挥实施主体作用。

  2.集建地上市进展缓慢,回笼资金困难。截至2021年7月31日,全区实际已完成入市交易土地25宗,成交额297.95亿元,约占总用地指标的6.68%,回笼资金仅占成交额的52.78%。

  3.偿债压力大。截至2021年7月31日,11个试点镇融资借款余额804.18亿元。2025年(含)之前需偿还融资本金517.39亿元,2026年及以后年度需偿还融资本金286.79亿元。

  (三)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1.临空经济区重大工程项目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临空经济区建设工程项目及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相关项目政策运用、任务落实、资金分配和项目推进及建设情况。涉及项目66个,包含拆迁及腾退项目16个,建设工程项目41个,一级开发项目9个。发现个别项目推进滞后、未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和监理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2.生物医药基地扩区项目跟踪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该项目的程序履行、合同管理、资金来源及使用等内容。发现存在合同签订程序倒置、未单独核算项目等问题。

  3.安定镇七个村异地搬迁项目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项目基建程序履行、招标投标、拆迁补偿、资金拨付及使用、工程管理等内容。涉及拆迁民宅2343户、地上物481户。发现西片区五个组团土地既得利益补偿费超范围超年限补偿和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区属国有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我区国有土地、森林和水资源管理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以来,各相关部门积极推动落实《大兴区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不断加强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治,争创国家森林城市,基本完成了各类绿化任务指标。建立健全河长制等相关配套制度,切实保障区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但审计也发现如下问题:

  1.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一是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后期管护不力,截至目前占用耕地地块已复耕或指标置换。二是所有权未移交,16个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代建设施所有权仍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目前已完成移交4宗,剩余9宗移交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三是临时用地审批后监管不到位,存在未完成土地复垦的地块,目前已完成复垦。四是违法建设未在限定期限内实现清零,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2.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一是国有林场未及时履行林权变更登记职责,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及规划任务,目前已完成规划调整。二是国有林场管理不规范,存在出租林地收入未上缴财政和应收未收临时占地补偿款等问题。三是临时占用林地到期未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目前已完成整改。

  3.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一是计划用水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计划用水指标核定值超取水许可量、镇街超计划用水等问题。二是用水量上报不准确,各级用水量数据不统一。三是取水许可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取水、部分饮水水源井计量设施无法正常运行和超取水许可量取水的问题。四是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缓慢。五是未完成节水规划任务目标。六是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底数不清,未落实全面缴费。

  (五)大兴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14年以来已完成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效果情况,以及正在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截至2021年8月31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筹集专项资金3.43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基础类改造覆盖度达100%,完善了基础配套设施,做到了物业管理全覆盖,基本实现了先民生、后提升。资金分配基本合理,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审计也发现如下问题:

  1.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3个镇在基本户中核算项目资金,资金利息与自有资金利息无法区分;2个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利息收入未冲减项目成本。

  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抽查的5个镇街由于手续履行不及时等原因,均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情况。

  3.部分项目未按期开工。部分2018年度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由于拆除违建、施工图审核时间延误等原因实际于2020年开工,上述项目均已于2021年内完工。

  七、审计建议

  (一)坚持统筹谋划,强化责任担当。财政部门应梳理重点支出政策,厘清各级政府间财政关系,构建全周期转移支付监管体系,确保共同财政事权履行到位,探索跨年度预算机制,促进预算安排和采购计划、工程立项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完善预算编制审核机制,用好信息化管理手段,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力,增强培训指导力度和财政监督强度。

  (二)坚持底线思维,明确预算约束。各部门应加强财政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程序,优化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压实压紧各方监管职责,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增强履约意识,杜绝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各主管部门应完善重点项目储备,积极对接转移支付的对应任务要求,按时完成资金分配方案,主动谋划事业发展,提高资金效率,确保预算刚性。

  (三)坚持稳中求进,加强债券管理。财政部门应加强政府债务的“借、用、管、还”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全面梳理政府债务情况,统筹谋划债务偿还方案,认真落实偿债资金来源,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各单位应加强债务绩效管理,避免债券资金闲置,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有效防控债务风险。

  (四)坚持结果导向,树立成本意识。各主管部门应加强绩效目标审核,确保目标细化,对应指标既能贯彻支出政策要求,也符合实际工作考核,做实项目评价,强化结果应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支出必问效”的责任意识,注重项目效益效果,不断优化项目安排,压减非必要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监督,并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