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5号: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8-10-25 00:00 打印 【字体:

  总第6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4月8日,北京市大兴区审计局对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以下简称公安局大兴分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公安局大兴分局为区级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实际完成128443.0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公安局大兴分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⒈2017年,未经批准使用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3322917.72元。

  ⒉2017年,提前列支福利费、工会经费、离干特费10291436元,造成决算不实。

  ⒊往来款未及时清理21752510.25元。

  ⒋支付犯人医疗费54751.60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⒌2017年,购买办公设备及用品1344674.81元,未按政府采购规定选用定点服务单位。

  三、审计处理和初步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要求公安局大兴分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加强决算数字的对账工作,真实准确编报决算;规范往来款科目核算,对往来款科目及时进行清理;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卡结算的相关规定;加强政府集中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安局大兴分局已将福利费、工会经费、离干特费上缴财政国库,正在清理往来款,加强公务卡管理及政府采购程序的要求,进一步学习预算法实施条例,规范预算调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