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请指南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3-05-12 15:31 打印 【字体:

  一、补贴对象

  大兴区范围内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农业企业等粮食生产者。

  二、补贴依据

  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粮食作物主要包括小麦、玉米、谷子、水稻、高粱、大豆、绿豆、红小豆以及薯类(不含马铃薯)等。原则上对未开展验收和未通过验收(或评估)复耕复垦地上播种的粮食作物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亩6元。

  四、完成时限

  各镇要5月22日前,完成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士征、魏学特;联系电话:010-81298542、010-8129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