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级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函》(京政农函〔2023〕33号)及《2023年北京市大兴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京兴政农发〔2023〕73号)文件的工作要求,2023年采育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已完成,共涉及49个村,面积4419.77亩,755户,补贴资金1325931元。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采育镇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和国有农场种粮职工。对于农民(包括集体经济组织)自行耕种的耕地,补贴对象为农民(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对于流转(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至其他经营主体(包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耕种的耕地,可依据流转(承包)合同约定确定补贴对象;流转(承包)合同未作约定的,补贴对象为承包方的农民(包括集体经济组织)。
二、补贴范围
按照市级要求,补贴范围为截至2023年7月31日,采育镇种植粮食和经济作物的耕地。2023年7月31日以后种植粮食和经济作物的耕地,纳入2024年补贴范围。2022年申报结束后至本年度申报开始前有以下情况的不给予补贴:
(一)退耕还林的、与果(林)间作的、已种植经济林和生态林的耕地;
(二)损毁粮食、经济作物或种植草坪等破坏耕作层的耕地;
(三)种植农产品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耕地;
(四)抛荒1年以上或存在违法建设、违规种植的耕地;
(五)违反农作物秸秆禁烧规定的耕地;
(六)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七)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
(八)占补平衡“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九)未开展验收或验收(评估)未通过的复耕复垦地。
三、补贴标准
按照市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每亩300元。同一块耕地,每年度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可同时再享受菜田补贴。
四、补贴流程
采育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采取“补贴对象自愿申请、村委会公示确认、镇政府审核把关、区政府批准、财政部门补贴资金发放”的流程。
五、补贴资金发放
2023年采育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通过种植业补贴系统,由区级统一发放,一律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补贴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兑付到补贴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