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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相关规定,拟对按照企业申报资料所提供的信息无法联系到的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现将拟注销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请名单所列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于2021年7月7日前与我局取得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对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进行注销。
拟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