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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现状与备案信息不符且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予以取消,现将拟取消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请名单所列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于2022年6月12日前与我局取得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对该企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行取消。
拟取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的企业名单
二0二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