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标注北京鸿康鑫达商贸有限公司等19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失效的公告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5-03-12 10:19 打印 【字体:

  北京鸿康鑫达商贸有限公司等19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主动申请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依据《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北京鸿康鑫达商贸有限公司等19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予以标注失效。被标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失效的企业,自标注之日起应停止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doc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