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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鸿康鑫达商贸有限公司等19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主动申请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依据《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北京鸿康鑫达商贸有限公司等19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予以标注失效。被标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失效的企业,自标注之日起应停止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doc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