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工程行政检查信息公示

来源:区住建委  日期:2020-09-18 15:15 打印 【字体:

  序号1.

  工程名称: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地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B片区)DX04-0202-6007地块安置房项目(1#住宅楼等13项)--1#住宅楼、6#住宅楼、8#住宅楼、9#住宅楼、7#配套服务设施、11#配电室、12#地下车库

  [2020]施[大]建字0059号

  总承包单位: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0001018866215

  马健峰

  总承包单位: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000101715726A

  廖钢林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未开工

  检查时间:2020.8.29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2.

  工程名称: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地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B片区)DX04-0202-6007地块安置房项目(1#住宅楼等13项)--2#住宅楼、3#住宅楼、4#住宅楼、5#住宅楼、10#开闭站、13#地下车库 [2020]施[大]建字0064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乾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115102911139X

  张啸天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未开工

  检查时间:2020.8.29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3.

  工程名称:大兴区瀛海镇YZ00-0803-6024、6025、6032、6035、6038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S32公交场站设施用地项目(24-1#住宅楼等15项、大兴区瀛海镇YZ00-0803-6038公交场站设施用地项目(S32))

  [2020]施[大]建字0098号

  总承包单位: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3210121412195919

  钱春余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未开工

  检查时间:2020.8.30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4.

  工程名称:大兴区瀛海镇YZ00-0803-2013A、2013B地块项目(1#共有产权房等13项)

  [2020]施[大]建字0076号

  总承包单位: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4101007551901641

  黄可飞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

  1.现场未提供工程款、劳务费支付凭证。

  2.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

  3.总包单位未提供项目管理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检查时间:2020.9.9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5.

  工程名称:大兴区地铁亦庄线旧宫东站2号地DX05-0102-6003、6004、6005地块项目(1#住宅楼等19项)——1#住宅楼、2#住宅楼、3#住宅楼、4#开闭站、5#住宅楼、7#住宅楼、8#住宅楼、幼儿园 大兴区地铁亦庄线旧宫东站2号地DX05-0102-6003、6004、6005地块项目(1#住宅楼等19项)——6#住宅楼、9#住宅楼、10#住宅楼、11#住宅楼、12#住宅楼、13#住宅楼、14#住宅楼、15#住宅楼、16#住宅楼、17#配套楼、地下车库

  [2020]施[大]建字0038号

  [2020]施[大]建字0071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0001011328547

  樊军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

  1.总包未提供管理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2.未提供所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

  检查时间:2020.9.11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6.

  工程名称:大兴区采育镇区01-0128A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38项)—1#住宅楼、2#住宅楼、3#住宅楼、4#住宅楼、地下车库A区

  大兴区采育镇区01-0128A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38项)—5#住宅楼、6#住宅楼、7#住宅楼、13#住宅楼、17#住宅楼、18#住宅楼、19#住宅楼、25#住宅楼、27#住宅楼、28#住宅楼、29#住宅楼、30#住宅楼、31#住宅楼、32#住宅楼、33#住宅楼、34#住宅楼、35#住宅楼、36#住宅楼、37#综合楼、地下车库B区 大兴区采育镇区01-0128A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38项)—8#住宅楼、9#住宅楼、10#住宅楼、11#住宅楼、12#住宅楼、14#住宅楼、15#住宅楼、16#住宅楼、20#住宅楼、21#住宅楼、22#住宅楼、23#住宅楼、24#住宅楼、26#住宅楼、地下车库C区

  [2019]施[大]建字0096号

  [2019]施[大]建字0098号

  [2019]施[大]建字0099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000101110751A

  顾昱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

  1.现场未提供工程款、劳务费支付凭证。

  2.现场未提供总包管理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检查时间:2020.9.15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7.

  工程名称:大兴区庞各庄镇PGZ01-05地块商业办公项目(三期)(A3#办公楼等9项)

  【2020】施【大】建字0075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000101110751A

  顾昱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

  1.现场未提供土方工程分包合同。

  检查时间:2020.9.16

  双随机情况: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