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1.
工程名称: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地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B片区)DX04-0202-6007地块安置房项目(1#住宅楼等13项)--1#住宅楼、6#住宅楼、8#住宅楼、9#住宅楼、7#配套服务设施、11#配电室、12#地下车库
[2020]施[大]建字0059号
总承包单位: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0001018866215
马健峰
总承包单位: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000101715726A
廖钢林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未开工
检查时间:2020.8.29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2.
工程名称: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地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B片区)DX04-0202-6007地块安置房项目(1#住宅楼等13项)--2#住宅楼、3#住宅楼、4#住宅楼、5#住宅楼、10#开闭站、13#地下车库 [2020]施[大]建字0064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乾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115102911139X
张啸天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未开工
检查时间:2020.8.29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3.
工程名称:大兴区瀛海镇YZ00-0803-6024、6025、6032、6035、6038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S32公交场站设施用地项目(24-1#住宅楼等15项、大兴区瀛海镇YZ00-0803-6038公交场站设施用地项目(S32))
[2020]施[大]建字0098号
总承包单位: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3210121412195919
钱春余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未开工
检查时间:2020.8.30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4.
工程名称:大兴区瀛海镇YZ00-0803-2013A、2013B地块项目(1#共有产权房等13项)
[2020]施[大]建字0076号
总承包单位: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4101007551901641
黄可飞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
1.现场未提供工程款、劳务费支付凭证。
2.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
3.总包单位未提供项目管理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检查时间:2020.9.9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5.
工程名称:大兴区地铁亦庄线旧宫东站2号地DX05-0102-6003、6004、6005地块项目(1#住宅楼等19项)——1#住宅楼、2#住宅楼、3#住宅楼、4#开闭站、5#住宅楼、7#住宅楼、8#住宅楼、幼儿园 大兴区地铁亦庄线旧宫东站2号地DX05-0102-6003、6004、6005地块项目(1#住宅楼等19项)——6#住宅楼、9#住宅楼、10#住宅楼、11#住宅楼、12#住宅楼、13#住宅楼、14#住宅楼、15#住宅楼、16#住宅楼、17#配套楼、地下车库
[2020]施[大]建字0038号
[2020]施[大]建字0071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0001011328547
樊军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
1.总包未提供管理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2.未提供所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
检查时间:2020.9.11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6.
工程名称:大兴区采育镇区01-0128A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38项)—1#住宅楼、2#住宅楼、3#住宅楼、4#住宅楼、地下车库A区
大兴区采育镇区01-0128A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38项)—5#住宅楼、6#住宅楼、7#住宅楼、13#住宅楼、17#住宅楼、18#住宅楼、19#住宅楼、25#住宅楼、27#住宅楼、28#住宅楼、29#住宅楼、30#住宅楼、31#住宅楼、32#住宅楼、33#住宅楼、34#住宅楼、35#住宅楼、36#住宅楼、37#综合楼、地下车库B区 大兴区采育镇区01-0128A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38项)—8#住宅楼、9#住宅楼、10#住宅楼、11#住宅楼、12#住宅楼、14#住宅楼、15#住宅楼、16#住宅楼、20#住宅楼、21#住宅楼、22#住宅楼、23#住宅楼、24#住宅楼、26#住宅楼、地下车库C区
[2019]施[大]建字0096号
[2019]施[大]建字0098号
[2019]施[大]建字0099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000101110751A
顾昱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
1.现场未提供工程款、劳务费支付凭证。
2.现场未提供总包管理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检查时间:2020.9.15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7.
工程名称:大兴区庞各庄镇PGZ01-05地块商业办公项目(三期)(A3#办公楼等9项)
【2020】施【大】建字0075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000101110751A
顾昱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
1.现场未提供土方工程分包合同。
检查时间:2020.9.16
双随机情况: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