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工程行政检查信息公示
序号1.
工程名称:楼房仓A、楼房仓B、楼房仓C、楼房仓D
[2018]施[大]建字0097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城建十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1086916798674
卢建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5、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京建市[2009]610号)
6、《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
7、《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10、农民工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人员增补台账/考勤表/工资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二条第(三)项
11、主材/周转性材料/大型机械设备等的购买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
12、总包及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条
13、总包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14、五板上墙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二)项)
15、总包及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6、劳务作业人员人员增补备案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三条
17、劳务人员劳动合同/普法维权培训记录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10]99号)第六条第(二)项
18、劳务队伍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及市场评价记录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三)项
19、劳务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四)项
20、“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及会议记录/签到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三)项
该工程适用职权名称:1.通过检查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劳务费结算支付等资料,开展劳务管理监督检。2. 对本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3. 对普法维权培训落实情况的检查。4. 对建筑劳务企业施工队长在劳务分包作业施工管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
现场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北京财聚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施工员、质检员证件及未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检查时间:2021.5.27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2.
工程名称:成品库A及工作间、成品库B、成品库C、成品库D、成品库E
[2019]施[大]建字0023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1051023030882
杨谦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5、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京建市[2009]610号)
6、《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
7、《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10、农民工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人员增补台账/考勤表/工资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二条第(三)项
11、主材/周转性材料/大型机械设备等的购买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
12、总包及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条
13、总包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14、五板上墙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二)项)
15、总包及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6、劳务作业人员人员增补备案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三条
17、劳务人员劳动合同/普法维权培训记录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10]99号)第六条第(二)项
18、劳务队伍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及市场评价记录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三)项
19、劳务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四)项
20、“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及会议记录/签到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三)项
该工程适用职权名称:1.通过检查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劳务费结算支付等资料,开展劳务管理监督检。2. 对本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3. 对普法维权培训落实情况的检查。4. 对建筑劳务企业施工队长在劳务分包作业施工管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
现场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北京同盛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德兴泰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未提供管理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检查时间:2021.5.27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3-4.
工程名称:大兴区庞各庄镇DX06-0103-6001、6002、600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1-1住宅楼等53项)1-1住宅楼等23项 大兴区庞各庄镇DX06-0103-6001、6002、600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1-1住宅楼等53项)2-1#住宅楼等20项
施[大]建字0081号
[2020]施[大]建字0082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0001011328547
樊军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5、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京建市[2009]610号)
6、《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
7、《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10、农民工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人员增补台账/考勤表/工资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二条第(三)项
11、主材/周转性材料/大型机械设备等的购买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
12、总包及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条
13、总包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14、五板上墙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二)项)
15、总包及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6、劳务作业人员人员增补备案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三条
17、劳务人员劳动合同/普法维权培训记录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10]99号)第六条第(二)项
18、劳务队伍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及市场评价记录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三)项
19、劳务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四)项
20、“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及会议记录/签到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三)项
该工程适用职权名称:1.通过检查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劳务费结算支付等资料,开展劳务管理监督检。2. 对本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3. 对普法维权培训落实情况的检查。4. 对建筑劳务企业施工队长在劳务分包作业施工管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
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主要管理人员花名册、上岗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建设单位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检查时间:2021.5.28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5.
工程名称:
大兴区庞各庄镇DX06-0103-6001、6002、600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1-1住宅楼等53项)2-8#住宅楼等10项 [2020]施[大]建字0010号
总承包单位: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440101190527857P
张向东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5、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京建市[2009]610号)
6、《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
7、《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10、农民工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人员增补台账/考勤表/工资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二条第(三)项
11、主材/周转性材料/大型机械设备等的购买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
12、总包及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条
13、总包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14、五板上墙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二)项)
15、总包及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6、劳务作业人员人员增补备案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三条
17、劳务人员劳动合同/普法维权培训记录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10]99号)第六条第(二)项
18、劳务队伍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及市场评价记录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三)项
19、劳务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四)项
20、“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及会议记录/签到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三)项
该工程适用职权名称:1.通过检查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劳务费结算支付等资料,开展劳务管理监督检。2. 对本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3. 对普法维权培训落实情况的检查。4. 对建筑劳务企业施工队长在劳务分包作业施工管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现场停工
检查时间:2021.5.28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6-7.
工程名称: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大兴生产基地二期工程(5#制剂楼)项目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大兴生产基地二期工程(小试车间、试剂库)项目
2020施(大)建字9324号
2020施(大)建字9325号
总承包单位: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321084713280030C
徐杨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5、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京建市[2009]610号)
6、《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
7、《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10、农民工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人员增补台账/考勤表/工资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二条第(三)项
11、主材/周转性材料/大型机械设备等的购买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
12、总包及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条
13、总包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14、五板上墙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二)项)
15、总包及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6、劳务作业人员人员增补备案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三条
17、劳务人员劳动合同/普法维权培训记录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10]99号)第六条第(二)项
18、劳务队伍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及市场评价记录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三)项
19、劳务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四)项
20、“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及会议记录/签到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三)项
该工程适用职权名称:1.通过检查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劳务费结算支付等资料,开展劳务管理监督检。2. 对本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3. 对普法维权培训落实情况的检查。4. 对建筑劳务企业施工队长在劳务分包作业施工管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现场未提供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及台帐。
检查时间:2021.5.28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8.
工程名称:大兴区庞各庄镇PGZ01-05地块商业办公项目(三期)(A3#办公楼等9项)
[2020]施[大]建字0075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000101110751A
周泽光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5、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京建市[2009]610号)
6、《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
7、《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10、农民工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人员增补台账/考勤表/工资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二条第(三)项
11、主材/周转性材料/大型机械设备等的购买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
12、总包及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条
13、总包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14、五板上墙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二)项)
15、总包及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6、劳务作业人员人员增补备案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三条
17、劳务人员劳动合同/普法维权培训记录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10]99号)第六条第(二)项
18、劳务队伍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及市场评价记录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三)项
19、劳务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四)项
20、“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及会议记录/签到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三)项
该工程适用职权名称:1.通过检查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劳务费结算支付等资料,开展劳务管理监督检。2. 对本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3. 对普法维权培训落实情况的检查。4. 对建筑劳务企业施工队长在劳务分包作业施工管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时间:2021.5.31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9.
工程名称:1#综合厂房等3项(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园)
[2018]施[大]建字0090号
总承包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420000757013137P
陈卫国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5、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京建市[2009]610号)
6、《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
7、《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10、农民工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人员增补台账/考勤表/工资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二条第(三)项
11、主材/周转性材料/大型机械设备等的购买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
12、总包及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条
13、总包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14、五板上墙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二)项)
15、总包及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6、劳务作业人员人员增补备案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三条
17、劳务人员劳动合同/普法维权培训记录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10]99号)第六条第(二)项
18、劳务队伍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及市场评价记录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三)项
19、劳务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四)项
20、“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及会议记录/签到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三)项
该工程适用职权名称:1.通过检查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劳务费结算支付等资料,开展劳务管理监督检。2. 对本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3. 对普法维权培训落实情况的检查。4. 对建筑劳务企业施工队长在劳务分包作业施工管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时间:2021.5.31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10-11.
工程名称:
1#厂房
北京同春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基地二期工程项目2#宿舍及食堂
[2020]施[大]建字0074号
2020施(大)建字9313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1021013870562
王贤茂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5、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京建市[2009]610号)
6、《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
7、《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10、农民工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人员增补台账/考勤表/工资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二条第(三)项
11、主材/周转性材料/大型机械设备等的购买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
12、总包及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条
13、总包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14、五板上墙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二)项)
15、总包及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6、劳务作业人员人员增补备案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三条
17、劳务人员劳动合同/普法维权培训记录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10]99号)第六条第(二)项
18、劳务队伍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及市场评价记录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三)项
19、劳务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四)项
20、“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及会议记录/签到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三)项
该工程适用职权名称:1.通过检查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劳务费结算支付等资料,开展劳务管理监督检。2. 对本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3. 对普法维权培训落实情况的检查。4. 对建筑劳务企业施工队长在劳务分包作业施工管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
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公司、北京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鑫林劳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提供管理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北京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鑫林劳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未提供普法维权考试试卷。
检查时间:2021.6.1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12
工程名称:
1#住宅等16项(大兴区瀛海镇C4组团YZ00-0803-0603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
[2018]施[大]建字0010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000101510712K
孙振泉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5、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京建市[2009]610号)
6、《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
7、《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10、农民工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人员增补台账/考勤表/工资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二条第(三)项
11、主材/周转性材料/大型机械设备等的购买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
12、总包及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条
13、总包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14、五板上墙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二)项)
15、总包及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6、劳务作业人员人员增补备案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三条
17、劳务人员劳动合同/普法维权培训记录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10]99号)第六条第(二)项
18、劳务队伍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及市场评价记录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三)项
19、劳务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四)项
20、“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及会议记录/签到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三)项
该工程适用职权名称:1.通过检查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劳务费结算支付等资料,开展劳务管理监督检。2. 对本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3. 对普法维权培训落实情况的检查。4. 对建筑劳务企业施工队长在劳务分包作业施工管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时间:2021.6.1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13
工程名称:
1#住宅等16项(大兴区瀛海镇C4组团YZ00-0803-0603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
[2018]施[大]建字0010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000101510712K
孙振泉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5、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京建市[2009]610号)
6、《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
7、《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10、农民工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人员增补台账/考勤表/工资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二条第(三)项
11、主材/周转性材料/大型机械设备等的购买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
12、总包及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条
13、总包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14、五板上墙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二)项)
15、总包及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6、劳务作业人员人员增补备案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三条
17、劳务人员劳动合同/普法维权培训记录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10]99号)第六条第(二)项
18、劳务队伍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及市场评价记录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三)项
19、劳务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四)项
20、“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及会议记录/签到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三)项
该工程适用职权名称:1.通过检查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劳务费结算支付等资料,开展劳务管理监督检。2. 对本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3. 对普法维权培训落实情况的检查。4. 对建筑劳务企业施工队长在劳务分包作业施工管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已完工
检查时间:2021.6.1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14
工程名称:
大兴区瀛海镇C4组团YZ00-0803-0603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5#商业等11项)
[2019]施[大]建字0026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000101510712K
孙振泉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5、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京建市[2009]610号)
6、《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
7、《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10、农民工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人员增补台账/考勤表/工资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二条第(三)项
11、主材/周转性材料/大型机械设备等的购买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
12、总包及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条
13、总包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14、五板上墙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二)项)
15、总包及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6、劳务作业人员人员增补备案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三条
17、劳务人员劳动合同/普法维权培训记录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10]99号)第六条第(二)项
18、劳务队伍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及市场评价记录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三)项
19、劳务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四)项
20、“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及会议记录/签到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三)项
该工程适用职权名称:1.通过检查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劳务费结算支付等资料,开展劳务管理监督检。2. 对本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3. 对普法维权培训落实情况的检查。4. 对建筑劳务企业施工队长在劳务分包作业施工管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时间:2021.6.1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15
工程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YZ00-0803-0802、602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1#住宅楼等30项)
[2020]施[大]建字0027号
总承包单位:江苏中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32041306456661X8
黄文柏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5、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京建市[2009]610号)
6、《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
7、《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10、农民工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人员增补台账/考勤表/工资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二条第(三)项
11、主材/周转性材料/大型机械设备等的购买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
12、总包及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条
13、总包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14、五板上墙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二)项)
15、总包及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6、劳务作业人员人员增补备案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三条
17、劳务人员劳动合同/普法维权培训记录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10]99号)第六条第(二)项
18、劳务队伍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及市场评价记录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三)项
19、劳务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四)项
20、“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及会议记录/签到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三)项
该工程适用职权名称:1.通过检查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劳务费结算支付等资料,开展劳务管理监督检。2. 对本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3. 对普法维权培训落实情况的检查。4. 对建筑劳务企业施工队长在劳务分包作业施工管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现场未提供管理人员近三月社保证明。
检查时间:2021.6.2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16
工程名称:
大兴区瀛海镇YZ00-0803-6024、6025、6032、6035、6038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S32公交场站设施用地项目(35-1#住宅楼等10项)
[2020]施[大]建字0029号
总承包单位: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330783147520035D
胡讯华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5、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京建市[2009]610号)
6、《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
7、《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10、农民工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人员增补台账/考勤表/工资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二条第(三)项
11、主材/周转性材料/大型机械设备等的购买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
12、总包及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条
13、总包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14、五板上墙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二)项)
15、总包及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6、劳务作业人员人员增补备案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三条
17、劳务人员劳动合同/普法维权培训记录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10]99号)第六条第(二)项
18、劳务队伍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及市场评价记录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三)项
19、劳务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四)项
20、“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及会议记录/签到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三)项
该工程适用职权名称:1.通过检查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劳务费结算支付等资料,开展劳务管理监督检。2. 对本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3. 对普法维权培训落实情况的检查。4. 对建筑劳务企业施工队长在劳务分包作业施工管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时间:2021.6.2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17
工程名称:
大兴区瀛海镇YZ00-0803-6024、6025、6032、6035、6038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S32公交场站设施用地项目(24-1#住宅楼等15项、大兴区瀛海镇YZ00-0803-6038公交场站设施用地项目(S32))
[2020]施[大]建字0098号
总承包单位: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3210121412195919
钱春余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5、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京建市[2009]610号)
6、《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
7、《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10、农民工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人员增补台账/考勤表/工资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二条第(三)项
11、主材/周转性材料/大型机械设备等的购买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
12、总包及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条
13、总包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14、五板上墙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二)项)
15、总包及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6、劳务作业人员人员增补备案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三条
17、劳务人员劳动合同/普法维权培训记录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10]99号)第六条第(二)项
18、劳务队伍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及市场评价记录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三)项
19、劳务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四)项
20、“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及会议记录/签到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三)项
该工程适用职权名称:1.通过检查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劳务费结算支付等资料,开展劳务管理监督检。2. 对本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3. 对普法维权培训落实情况的检查。4. 对建筑劳务企业施工队长在劳务分包作业施工管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时间:2021.6.3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18
工程名称:
大兴区黄村东大街38号院7幢大悦春风里B1-28商铺室内装修工程
总承包单位:北京德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1167214897823
李琦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5、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京建市[2009]610号)
6、《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
7、《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10、农民工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人员增补台账/考勤表/工资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二条第(三)项
11、主材/周转性材料/大型机械设备等的购买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
12、总包及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条
13、总包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14、五板上墙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二)项)
15、总包及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6、劳务作业人员人员增补备案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三条
17、劳务人员劳动合同/普法维权培训记录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10]99号)第六条第(二)项
18、劳务队伍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及市场评价记录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三)项
19、劳务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附件2第二条第(四)项
20、“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及会议记录/签到表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条第(三)项
该工程适用职权名称:1.通过检查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劳务费结算支付等资料,开展劳务管理监督检。2. 对本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3. 对普法维权培训落实情况的检查。4. 对建筑劳务企业施工队长在劳务分包作业施工管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已完工。
检查时间:2021.6.4
双随机情况: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