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工程行政检查信息公示
序号1.
工程名称:35#住宅楼等15项(大兴区庞各庄2号地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 [2017]施[大]建字0035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000101639946H
刘新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1. 现场实际管理人员与招投标人员不符,未经建设单位书面确认。
检查时间:2019.9.23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2.
工程名称:1#住宅楼等11项(大兴区庞各庄镇2号地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 [2017]施[大]建字0036号
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31000063126503X1
校春荣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
1. 现场未提供工程款、劳务费、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及支付台帐。
明。
检查时间:2019.9.23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3.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1#住宅楼等13项(标段一)
1#住宅楼等13项(标段二)
12#商业办公楼等5项
[2018]施[大]建字0072号
[2018]施[大]建字0073号
[2018]施[大]建字0074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000722678497K
武尚杰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
1.现场未提供工程款、劳务费、分包工程款支付台帐。
检查时间:2019.9.23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4.
工程名称:大兴区三海子郊野公园居住用地横七路(104国道-纵十路)、横九路(纵十路-纵十二路)、纵十二路(横十三路-横一路)(K0+030.76~K0+570)道路工程、给水管线、排水管线、再生水管线、电力管线工程
[2017]施[大]市政字0013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成业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11580288280XT
赵成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无
检查时间:2019.9.23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5.
工程名称:大兴区三海子郊野公园居住用地横八路(104国道-纵十路)、纵十路(横十三路-横二路)、横十三路(104国道-旧忠路)、西毓顺路(规划纵十路-公园南环路)道路工程、给水管线、排水管线、再生水管线、燃气管线、电力管线工程
[2017]施[大]市政字0014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天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1151028549478
韩萍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无
检查时间:2019.9.23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6.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工艺设计、试验大楼等2项(航天新长征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五标段:总装车间辅楼)
[2017]施[大]建字0011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城乡中昊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101101119844W
朱涛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无
检查时间:2019.9.23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7.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综合站房等3项(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17]施[大]建字0005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衫浩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0007226822938
张建军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无
检查时间:2019.9.24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8.
工程名称:大兴区第一中学西校区工程项目--初中楼 [2017]施[大]建字0003号
总承包单位:江苏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3210841409622798
赵宏才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无
检查时间:2019.9.24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9.
工程名称:东环路(清源路-黄亦路)电力工程(大兴区东环路) [2017]施[大]市政字0002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北国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115799969938T
娄建强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无
检查时间:2019.9.24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10.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DX00-0202-0305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DX00-0202-0308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2#住宅楼 [2018]施[大]建字0098号
总承包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3700001630559891
吴言坤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无
检查时间:2019.9.24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11.
工程名称:厂房(一期)(京冶装饰装修)
[2018]施[大]装字0102号
总承包单位: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108102055141N
岳清瑞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无
检查时间:2019.9.24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12.
工程名称DX00-0202-0305地块R2、DX00-0202-0308地块A33、3#、4#、6^A33基础教育用地[2018]施[大]建字0097号
总承包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2000010306009X2
王兴周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无
检查时间:2019.9.25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13.
工程名称: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DX00-0202-0305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DX00-0202-0308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1号住宅楼(自持)、5号住宅楼(自持)、DK地下车库工程
[2018]施[大]建字0064号
总承包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3700001630559891
吴言坤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
1.总包现场实际管理人员与招投标人员不符,未经建设单位书面确认。
2.现场未提供工程款、分包工程款、劳务费支付凭证及支付台帐。
检查时间:2019.9.25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14.
工程名称:1#厂房等8项
[2018]施[大]建字0105号
总承包单位: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000101715726A
廖钢林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
1.总包实际管理人员与招投标人员不符,未经建设单位书面确认。
2.现场未提供工程款、分包工程款、劳务费支付凭证及支付台帐。
检查时间:2019.9.25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15.
工程名称:3-4#生产厂房等5项
[2018]施[大]建字0106号
总承包单位: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00010144476XX
李太权
检查部门:大兴区住建委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
1. 现场未提供工程款、分包工程款、劳务费支付凭证及支付台帐。
检查时间:2019.9.25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16.
工程名称:大兴区瀛海镇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化技术学校(农民职业学校)等2项)[2018]施[大]建字0111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建筑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107102277510U
李明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
1. 土方专业分包进场未报监理审批资质(北京市瀛海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检查时间:2019.9.26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17.
工程名称:大兴区魏善庄镇DX07-0102-6015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17项 [2019]施[大]建字0013号
总承包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420000757013137P
陈华元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
1.现场未提供地基处理、防水专业分包合同。
2.现场未提供工程款、分包工程款、劳务费支付台帐及支付凭证。
检查时间:2019.9.26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18.
工程名称:A-1工业车间及配套楼等6项—A-3工业车间、A-4工业车间
[2018]施[大]建字0104号
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000100024296D
陈建光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
1. 现场未提供工程款、分包工程款、劳务费支付凭证及支付台帐。检查时间:2019.9.26
双随机情况:是
序号19.
工程名称:4#楼食堂、风雨操场(大兴区瀛海镇第一中心小学项目)[2018]施[大]建字0108号
总承包单位:北京华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911102296337105717
陈立国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建设部12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184)
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或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六条)
2、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是否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5、对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所涉及的建筑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9、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果:
1. 现场未提供防水专业分包合同。
检查时间:2019.9.26
双随机情况: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