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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部分地方政府债券用途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大兴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对大兴区2025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用途进行调整。调整项目信息已按照北京市财政局要求进行汇总,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2025年大兴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用途调整信息公开表.pdf
附件2:2025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二十四期)-会展一期及配套H-01至H-05组团土地整理项目(调减).zip
附件3:2025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五期)-西红门镇新建地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调减).zip
附件4:2025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五期)-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扩区及园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调减).zip
附件5:2025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二十四期)-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园区建设项目(调增).zip
附件6:2025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五期)-北京商业航天产业基地起步区一期前期开发项目(调增).zip
附件7:2025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五期)-大兴区西红门镇1号地及镇东区B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调增).zip
附件8:2025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五期)-大兴新机场高速(邢各庄段)拆迁安置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调增).zip
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