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新增41家定点零售药店全部完成信息系统验收

来源:区医保局  日期:2023-06-07 10:01 打印 【字体:

  为方便参保人员就近购买药品和医用器械,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权益,依据《关于开展2022年新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工作的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22〕20号)文件规定,辖区内新增的41家定点零售药店已全部完成信息系统的技术和业务验收工作,后续可以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实现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时结算。

  大兴区医疗保障局要求新增定点零售药店自觉遵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中约定,严格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障各项政策规定,主动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切实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安全、优质、适合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