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等,现对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佟庄村卫生室拟变更执业地址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1.医疗机构类别:村卫生室。
2.医疗机构名称: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佟庄村卫生室。
3.拟变更执业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佟庄村中街16号。
4.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5.申请人(单位)名称: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佟庄村卫生室。
6.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意见递交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要求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
咨询电话:010-81296004、010-60283506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