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北京美美卯口腔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相关情况公示

来源: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8-11-02 00:00 打印 【字体:

  2018年第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现对 北京美美卯口腔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1.拟设医疗机构的类别:口腔门诊部。

  2.拟设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50号院6号楼1至2层2-12。

  3.拟设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营利性。

  4.拟设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口腔科、医学影像科。

  5.拟设医疗机构的牙椅数:4张。

  6.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人(设置申请人)的名称:田慧颖。

  7.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意见递交到行政服务大厅,要求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行政服务大厅地址: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

  咨询电话:81296004 60283506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