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我的专属空间 智能问答 繁體
手机版 无障碍 长者专区
站内搜索
京大兴发改(审)〔2024〕130号
经研究,同意林校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该工程。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基础设施类及本地化部署的业务系统的建设地址为林校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台数据位于区卫生健康委大楼的数据中心机房。
二、建设内容与规模:
项目实施包含应用系统建设、硬件设备购置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内容。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