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大兴发改审〔2019〕109号
礼贤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申报的《关于礼贤镇孙家营小学项目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兴礼政文﹝2019﹞38号)、《关于礼贤镇孙家营小学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兴礼政文﹝2019﹞3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区教委《关于礼贤镇孙家营完全小学新建工程建校规模的函》、市规自委大兴分局《关于礼贤镇孙家营小学项目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综合会商意见的函》(京规自(大)初审函﹝2019﹞0040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2019规自(大)预字0011号)等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该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大兴区礼贤镇孙家营村村南,白大路东侧。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18班完全小学,项目用地面积约20099.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277.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079.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197.54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实验楼、教学楼、连廊、风雨操场、艺术楼等建筑以及体育器材室、污水处理和门卫室等附属设施;同步实施室外运动场、围墙、大门、绿化、道路广场、室外管线等室外工程。
具体占地位置、建设内容及规模以规自部门核定为准。
三、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17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02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877万元,预备费约557万元。
四、该工程施工图要严格按照本批复所核定的工程总投资、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限额设计。
五、有关税费的缴纳,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七、项目如涉及新征(占)地、改变土地权属、新增建设用地、改变原有土地性质和新增建(构)筑物面积等情况,应依法按照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请你单位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6]51号)等要求,将拨付的政府投资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九、请你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京建法[2018]7号)要求,在工程建设中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物品。
十、请据此抓紧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3日
18-关于礼贤镇孙家营小学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方案)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