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通知书

来源:区水务局  日期:2019-06-03 14:45 打印 【字体:

  兴水评备[2019]17号

  由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申请备案的大兴区2018年“两田一园”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一期),经我单位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备案规定,准予备案。请你单位持此通知书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地点:大兴区庞各庄镇张公垡村、南次村、福上村、东中堡村、民生村、孙场村、北顿垡村、定福庄村、张新庄村、薛营村、南李渠村和梨花村共12个村

  建设内容:水源工程、首部工程、输水管网工程和田间工程

  征占地面积:355万平方米

  开工日期:2019年2月

  竣工日期:2019年5月

  主要水影响控制指标如下:

  农业灌溉用水取自各村农田灌溉井,年取用水量74.77万立方米,通过本项目输水管网工程接入项目区。项目实施后较实施前减少年灌溉用水51.31万立方米。

  工程挖方量16.58万立方米,填方量16.58万立方米,无弃方,无借方。

  三、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严格执行登记表中所规定的取水、退水方案进行取、退水。

  (二)要严格按照登记表中关于水土保持有关措施要求,开展项目建设。

  (三)本项目属于《北京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京财农[2016]506号)中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免缴范围,免缴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建设单位应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向大兴区水务局及时报送土石方月报和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年报。

  (五)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8]365号)和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要求,及时开展自主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至大兴区水务局进行验收报备。

  (六)建设单位应在大兴区水务局办理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审查。

  四、要配合市、区两级水务部门对本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实施情况的监管工作。

  五、自水影响评价登记表批复之日起三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动失效。项目建设性质、地点、取水水源、取退水规模、水土保持措施等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文件。

  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