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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大兴区人民医院医疗器械 ( CGZX-2008057 ) |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 26 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010-60283076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路清澄名苑南区 31 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六层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812962 26 、 812962 38 |
首次公告日期: 2008 年 12 月 8 日 |
更正日期: 2008 年 12 月 23 日 |
更正理由: 变更技术参数 |
更正事项: 1、 删除招标文件 P92 第 1.1.2 项中“ LW-PACS-Planner ” 、 第 1.2.2 项中“ LW-PACS-US-NA100 ”及第 1.3.2 项中“ LW-PACS-US-NA 200 ” 。 2、 删除招标文件 P 81 第 1.1 项的★。 3 、招标文件 P 77 第 3.1 项的“最大输出功率:≥ 3.0KW ”更正为“最大输出功率:≥ 1.4KW ”。 4 、招标文件 P 77 第 4.2 项的“阳极热容量:≥ 65KHU ”更正为“阳极热容量:≥ 50KHU ”。 5 、招标文件 P 92 “㈧硬件配置要求”中增加 1.1.3 项“配能自定义显示字体、颜色、背景的 42” 等离子显示器 1 台” 6 、招标文件 P66 “㈢配置要求”中 12 项“红外自动控水系统(金属注水器)”更正为“自动控水系统(金属注水器)” 7 、招标文件 P73 第八包第 1 项“基本偏流: 0 -40L /min ”更正为“基本偏流: 0 -55L /min ” 8 、删除招标文件 P74 第八包第 18 项“安全标准: UL554,IEC601-1,CSAC22.2No.125 。” 9 、第二十一包可不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注册证。增加第 18 项“必须提供 2006 年至 2008 年在北京地区的 5 个此类设备的成功案例”。 10 、第二十二包可不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注册证。增加第 ( 十 ) 项“必须提供 2006 年至 2008 年在北京地区的 5 个此类设备的成功案例”。 11 、招标文件 P90 第二十一包增加第 6 项“配磁盘阵列柜, 5 块硬盘 ( 每块≥ 500G ,支持 RAID5) 。 12 、招标文件 P90 第二十一包增加第 7 项“中标商负责协调解决网络建设问题,并负责与医院原网络系统连接”。 13 、招标文件 P93 第二十二包增加第 ( 十一 ) 项“中标商负责协调解决网络建设问题,并负责与医院原网络系统连接”。 14 、删除招标文件 P75 第十一包第 6 项的“★”。 15 、删除招标文件 P83 第十八包第 ( 二 ) 项第 2.3 条的“★”。 16 、招标文件 P67 第四包无油空气压缩机第 2 项“电源 220V ”改为“ 380V ”。 17 、招标文件 P78 第十四包第 4.8 条“专用腿部支撑架”改为“专用腿部支撑架 ( 需附图 ) ”。 18 、删除招标文件 P81 第十八包第 1.6 项的“★”。 |
项目联系人:闫兵、王龙江、刘丹 |
联系方式: 010-81296238 、 81296226 |
备注: |
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8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