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公安分局二代居民身份证采集设备、数字化审讯指挥系统专业设备、非营业场所安全审计设备项目采购预公告(2011年9月5日)

来源:区财政局网站  日期:2011-09-05 00:00 打印 【字体:

  采购标准预告的目的:征集潜在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路清澄名苑南区3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六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1296227

  项目名称:大兴公安分局二代居民身份证采集设备、数字化审讯指挥系统专业设备、非营业场所安全审计设备项目

  项目的用途:1、二代身份证采集;2、用于审讯;3、非营业场所安全并与分局现有网吧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项目货物名称及数量:详见附件

  技术要求或性质:

  1、 人像采集软件:要求投标商为厂家,以业绩为证明;

  2、 审讯中心服务器:要求提供市局授权端口证明资料;

  3、 非营业场所安全审计中应用软件:要求须与分局现有网吧管理平台互联互通,涉及接口、费用等问题自行解决;

  4、 非营业场所安全审计中应用服务器、中心服务器、数据日志服务器、搜索引擎服务器、磁盘阵列、WEB应用弱点扫描器:要求提供代理商或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或制造厂家营业执照及代理商代理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年检)、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法人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 近期(6、7、8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供应商报名时除携带1-5项资格要求文件外,还必须提供技术要求或性质中要求的1-4项资料,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采购标准预告时间:2011年9月5日 至 2011年9月19日(北京时间)

  供应商报名时间:2011年9月6日 至 2011年9月1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 5:00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华路清澄名苑南区3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六层0618房间(不办理邮寄)

  项目联系人:王悦 联系电话:010-81296227 传真:010-81296239

  备注:供应商报名前,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等任何问题请咨询采购中心。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浏览本公告而错过时间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