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宝辰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大兴区人民法院统一数据应用管理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BBC-ZFCG-2014(0001)
2、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统一存储服务管理系统 | 1 | 185 |
2 | 档案管理系统升级 | 1 |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本项目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要求及技术规格
③(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3.3项目建设清单)
2.1招标范围包括: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及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国家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资质复印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的纳税情况(需提供2014年7、8、9月税票复印件)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2014年6、7、8月)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9)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4年10月 27 日至2014年11月 04 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4: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16号楼6层
4.1招标文件出售价格:
每本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人民币50元。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购买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详细通信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并确认收款后1个工作日内将通过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投
标人。
收款单位:北京宝辰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商银行莲花路支行
银行账号:0405070103000006330
4.2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以下均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5)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11月 19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 年11月 19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16号楼6层会议室
7、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16号楼6层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杨梦蝶
电 话:010-53105707、 53105708、 53105709、转823
传 真:010-53105707-801
北京宝辰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