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方式 | 管理对象基数 | 检查比例 | 检查要求 | 备注 |
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人民政府 | 按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市政管理方面、公用事业管理、园林绿化方面、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施工现场管理方面、停车场管理方面、交通运输管理方面、工商管理方面、城乡规划管理方、旅游管理方面、食品安全管理方面、能源运行管理方面、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水务管理方面、卫生健康管理方面、农业农村管理方面的职权开展检查。 | 1.接举报投诉后检查; 2.主动巡查; 3.定期随机抽查; 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 5.联合检查; 6.其它方式。 | 1.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燃气企业、供暖企业、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餐馆、加气站、供电企业或营业机构等有明确被检查对象的,基数为本辖区内所负责的特定被检查对象总数; 2.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黑车非法运营、流动无照经营、无证违法建设等违法形态无明确被检查对象的,按照道路、社区等区域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 1.针对热线等不同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按照“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现场检查比例达到100%; 2.针对已纳入双随机抽查清单的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抽查所确定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3.针对不特定时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根据不同气候、天气、季节、违法形态特征等情况制定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所确定的检查比例开展所执法检查; 4.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不特定区域、重点区域和场所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 对辖区内特定被检查对象主体不多的,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特定被检查对象较多、无法做到检查全覆盖的,可采取随机抽查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