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依据《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京卫监督〔2016〕15号)及《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双随机"抽查补充规则>的通知》(京卫监督〔2018〕58号),日常行政执法检查从传统执法加"双随机"双轨制全面切换为"双随机"单轨制,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监督所结合大兴区实际,制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执行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公正高效原则。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坚持稳步推进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市级执法信息系统,立足卫生计生监督专业特点、执法队伍现状、区域实际等情况,分步实施,逐步推开,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工作职责
(一)动态调整制订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结合本部门权力清单和执法实际,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在清单中明确抽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抽查比例、抽查频率等。
(二)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
根据市级统一部署,动态维护随机抽查单位库信息。2020年初,公共场所1484户、生活饮用水782户、学校及托幼机构单位238户,医疗卫生778户、计划生育29户、放射诊疗126户,以这些单位为起始抽取基数,实时对"北京卫生监督平台"上的本底信息进行更新,每月管理对象基数以平台为准。
(三)动态维护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定期维护执法人员名录库信息,结合大兴区特点以专业为随机抽查基本单元,基本单元内人数不得低于4人。每月动态调整人员执业范围、在岗情况、管辖区域等。北京卫生监督工作平台的人员执业范围设置应与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保持一致,可多项选择人员执业范围。
(四)规范执行随机抽查规则
"双随机"工作包含北京市"双随机"和国家"双随机"两种模式。国家"双随机"由国家统一抽取全年工作任务,按区随机匹配监管单位和监督人员,依据国家"双随机"工作要求,进行随机监督和抽检工作。北京市"双随机"工作,结合市级相关要求,按月进行抽查,已被国家"双随机"抽取的单位,不再参与北京市"双随机"抽取。各专业随机抽查的比例每月不低于5%,全年加上国家"双随机"达到100%覆盖。2020年,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监督北京市"双随机"抽查,每月抽取至少5%。每月定时从随机抽查单位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中分专业,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2人,随机进行匹配。管理相对人数量较少的,至少抽取1家,抽完为止。年度"双随机"监督检查覆盖执法事项和区域范围实现100%覆盖。
(五)严格遵循双随机执法模式
各专业随机抽查的对象同时作为控烟执法的随机抽查对象。当月抽取任务应当月完成。系统随机抽出的第一个执法人员为主要责任人。对随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执法人员应使用移动设备,上传检查信息,对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处理。各监督执法人员要佩戴执法记录仪,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留痕管理。
三、及时信息公开
及时公示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突出违法问题和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自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处罚文号、处罚名称(职权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机关、处罚结果、处罚时间。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可调整公示方式和范围。
四、其他要求
(一)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落实综合监督科专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运用到日常监督执法工作中,各专业监督执法"双随机"工作模式分步实施,按照市监督所要求,逐步推进执法领域100%全覆盖。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
各科队要严格执法、依法履职,保证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随机抽查工作,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培训,开展自查
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不断更新业务知识和工作要求,并注意开展专项稽查和阶段性自查,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经验,材料归档
"双随机"工作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档案由责任科室负责整理归档,执法过程全纪录视频档案实时上传平台,在工作过程中积极发现和培养典型,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