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人民政府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来源:魏善庄镇  日期:2020-07-03 15:41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提升执法效率,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公布如下:

  1.行使原由大兴区城管执法局行使的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停车场管理、交通运输管理、食品摊贩管理等方面和对流动无照经营、违法建设、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等行为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公用事业管理、能源运行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拟对公民处以超过5000元、拟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超过5万元的,为较大数额罚款;

  2.行使原由区生态环境局行使的大气、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拟对公民处以超过5000元、拟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超过5万元的,为较大数额罚款;

  3.行使原由区水务局行使的河湖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拟对公民处以超过3000元、拟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超过3万元的,为较大数额罚款;

  4.行使原由区农业农村局行使的禁止垂钓方面的行政处罚权,拟对公民处以超过3000元、拟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超过3万元的,为较大数额罚款;

  5.行使原由区卫生健康委行使的控制吸烟、除四害等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拟对公民处以超过1000元、拟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超过3万元的,为较大数额罚款。

  6、行使其他本镇原有的行政处罚权,拟对公民处以超过5000元、拟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超过5万元的,为较大数额罚款。

  市级执法部门听证标准调整的,以市级标准为准。

  自2020年7月1日起,魏善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听证程序的案件适用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