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公告(京兴市监听告〔2024〕0701号)

来源:大兴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4-07-09 14:40 打印 【字体:

  因当事人要求听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三)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定于2024年07月19日 9时30分在北京市大兴区京开路兴丰段3号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408公开举行信顺达(北京)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登记的直接责任人案的听证会。

  特此公告。

附件:信顺达(北京)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登记的直接责任人案听证公告.pdf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