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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兴区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各镇党委、政府,区委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公司):
经2020年7月8日第58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北京市大兴区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2020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7 月 10 日
北京市大兴区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2020年工作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北京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农发〔2020〕51号)和《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办公室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2018-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兴办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依据《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纵深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如期高质量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兴农组发〔2020〕1号)要求,切实抓好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年度任务全面完成,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前,全面启动第一批剩余73个村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村内污水、供水、道路、绿化、照明等基础设施短板;完成第二批145个村村庄规划审批和第三批80个村村庄规划编制,全区美丽乡村创建村村庄规划基本实现“应编尽编”;因地制宜完成年度户厕改造任务,确保年底前全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98%;强化政策集成,初步培育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村庄规划管控
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突出接地气、实用性、可落地的要求,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强化村庄建设规划管控,指导村庄有序建设。按照市级规定时间,完成第二批145个创建村村庄规划审批和第三批80个创建村村庄规划编制。全区美丽乡村创建村村庄规划基本实现“应编尽编”。(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
(二)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美丽乡村八项基础设施。继续推进街坊路、供水、垃圾分类设施、绿化、节能路灯、外墙立面整治、弱电入地、太阳能浴室共八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实事求是推进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严格按照审批后的实施方案开展建设,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全面启动第一批剩余73个村项目建设,结合村庄规划审批进度,基本完成第二批145个村实施方案审批和第三批80个村实施方案编制。(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农机中心)
2.厕所革命。因地制宜完成年度户厕改造任务,确保年底前全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98%。在已完成全部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基础上,完善大兴区农村公厕管理细则,完善后续运维机制,确保农村居民用得上、用得好。(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城市管理委)
3.村内污水管线。坚持“因地制宜、严控成本、梯次推进、建管并重”的原则,分批推进村内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推进2019年度44个村污水收集主干管网和支管项目建设;启动2020年度和2021年度污水收集主干管网和支管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推进前期手续办理;已完成主干管铺设的村庄加紧推进支管建设;同步实施入户管项目建设,形成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委)
4.村庄其他基础设施。推进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工作;完成乡村公路大修,使乡村公路中等路以上比例保持在90%以上;推进四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农村危房改造。(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三)强化基础设施长效管护
继续按照《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农村基础设施运行与维护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兴农组办发〔2019〕2号)要求,持续强化管护意识、完善管护措施、巩固管护效果。区级各部门及各镇要摸清各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使用情况,及时更新管护台账。依据行业特点,选择适宜的检查方式,特别抓好“两气两水两厕一室”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已建设未运行、运行时间不足、管护不到位等情况及时通报、及时整改,并确保各项农村基础设施的管护资金落实到位。将农村户厕清掏管护纳入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范围,按照《大兴区农村地区户厕清掏方案》要求,完善户厕清掏管护制度,强化清掏队伍管理,确保厕所粪污不溢流。(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农机中心、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市大兴区分公司)
(四)聚焦“百村示范”培育创建
围绕乡村振兴“二十字”总要求和“五个振兴”目标,以庞采路沿线、永定河文化带沿线为重点区域,继续培育创建 16 个示范村。在提升村庄生态环境水平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农业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提升区域农业品牌示范效能,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引领,探索村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大力盘活各种集体资产,强化乡村振兴支撑。进一步挖掘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化+农业”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积极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区级各部门和各镇要强化政策集成,确保“百村示范”创建软硬件建设破题见效,2020年底前初步形成示范功能。市级将对列入“百村示范”创建培育的村庄开展培育创建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三、支持政策
村庄规划编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长效管护的支持政策和资金来源继续按照《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兴区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2019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兴农组办发〔2019〕4 号)执行。其中对农村户厕改造、村内污水管线建设、污水处理运行的支持政策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1.农村户厕改造。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改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农组办发〔2020〕1号)要求,对农村户厕改造采用小型一体化生物处理设备的,市级按照3240元/户的标准,区级按照2160元/户的标准给予补贴。
2.村内污水管线。按照《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兴区进一步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兴农组办发〔2020〕3号)要求,市、区对污水收集主干管网按照市级承担70%、区级承担30%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区级对污水收集支管给予资金支持。
3.农村户厕管护。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改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农组办发〔2020〕1号)要求,三格式化粪池管护费160 元/户·年,小型一体化生物处理设备管护费180 元/户·年,由市级承担60%、区级承担40%。
4.污水处理运行。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财农〔2020〕370号)要求,对污水处理运行费按照0.5-3.2元/吨·年补贴,由市级承担60%、区级承担40%。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各项重点任务的区级统筹,横向协调,部门联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各牵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动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接,依据建设标准和指导性文件,对各村分项实施方案进行前期把关,核算补贴资金,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加强质量安全检查,完成年度验收。各镇党委、政府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要主动与区级各行业牵头单位对接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二)因地制宜,严控成本。在此次深化美丽乡村建设中,要注重农村实际及特色,防止出现超越农村发展阶段和不切实际的建设项目。在编制每个村庄规划和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时,各行业牵头单位和各镇党委、政府要做好指导,实施方案要严格落实村庄规划,要严控成本,严禁借美丽乡村建设之名修建高档牌楼、大广场、贪大求洋等面子工程,要结合实际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太阳能浴室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建项目,污水管线建设要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财农〔2020〕370号)中的预算成本执行。
(三)广泛参与,推进落实。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选择工作成效明显的村庄进行现场观摩,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有效落实。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听取农民意愿,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除专业性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就近就地吸纳农村劳动力参加到此项工作中,促进农民的就业和增收。区级将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围,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