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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全市社会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社会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京社领发〔2020〕2号),牵头形成《2020年大兴区社会建设工作要点》,经大兴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
2020年大兴区社会建设工作要点
一、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全面深化社会体制改革
1.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举办好一系列专题培训班、研讨班,用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社会治理实践、推动社会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密切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新形势下社会建设、改革、治理和社会领域党建问题调查研究。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3.按照区委深改委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协商民主与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协调推进作用,全面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系列改革举措,研究制定全区社会体制改革要点,协调推进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助残、体育健身、安全生产和社会治理等专项改革工作深入开展,适时召开专项小组会议,认真搞好督察督办,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协商民主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4.强化区级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发挥。加强社会建设领域重大理论现实问题、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强化对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总结推广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的典型经验。
责任单位: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5.加强社会建设资金绩效成本控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强化资金使用尤其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监督管理,着力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和政府公共服务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6.做好规划编制的前期调查研究,加强社会建设专项规划与本市规划纲要、公共服务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将社会建设重点工作纳入本区规划,做好"十四五"时期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顶层设计。
责任单位: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7.把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构建超大城市治理体系的重要载体,全面启动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探索形成具有首都特色、大兴特点的区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兴。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二、以党建引领社会治理为主线,筑牢党在城市基层的基础
8.紧紧抓住党领导基层治理这条主线,持续深化改革,不断完善镇街管理体制、"吹哨报到""接诉即办"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推进城市基层治理常态化、长效化。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城指中心,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9.加大攻坚克难力度,借鉴先进经验,大胆实践探索,努力推进物业管理、街区更新、垃圾分类、协管员队伍整合、向镇街下放执法权限等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取得积极进展。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规自分局、区城管委、区委编办、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城管执法局,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0.做实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完善"双报到"工作机制,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议事机制,激发全员参与。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1.加强党建引领,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健全"社区党委-社区党支部-楼门(院)党小组-党员"的党建工作体系;着力提高小区业委会组建率、物业管理覆盖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委,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2.总结提炼推广基层的创新经验和做法,大力培育先进社区党组织品牌、优秀社区书记品牌、优秀社区书记工作室品牌、党建引领服务群众品牌、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品牌。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3.充分利用网站、"领航"党建APP、微信群等媒体,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建立党建交流平台,推动同行业、同类别、同领域的社会组织广泛开展交流,实现党建与业务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继续做好支持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岗位工作,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加强专职人员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4.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市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确保到2020年底,实现各镇街和区级以上园区全部建立党群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各镇街、相关园区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5.开展商务楼宇党建提升专项行动,依托商务楼宇信息监测系统进一步摸清全区商务楼宇党建底数,巩固扩大"两个覆盖",并以商务楼宇为重点不断提高覆盖质量。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园区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6.抓好党员企业家队伍建设,争取民营经济人士主动支持所在企业、商协会建立党组织,并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
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7.根据市级部署,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党员和企业人才双向培养,打通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8.继续用好党报党刊党台等传统主流媒体宣传阵地,以及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平台,挖掘社会宣传内容,紧扣现实问题,关注新生事物,加大力度宣传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工作中涌现的社会领域先进典型和经验,进一步做好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队伍、社会领域党建领域等相关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三、以"七有""五性"监测评价为抓手,不断完善为民服务体系
19.扎实推进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完成5所幼儿园建设、推进6所民办园转轨为普惠性民办园,新增普惠性学位2700个。完成一中西校区等学校建设工程,新增中小学学位6120个,引入3所市级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实现适龄儿童就近就便入学。
责任单位:区教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0.以《北京市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为抓手,充分发挥市、区、街(镇)、社区(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作用,精准帮扶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实现就业。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1.不断提升首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2.继续推进25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构建"三边四级"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3.落实农村养老服务专项支持政策,加快邻里互助点建设,实施镇街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区规自分局、区住建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消防支队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4.全面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教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5.继续推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农户危房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残联、区规自分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6.扎实落实残疾人补贴政策,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区残联、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规自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7.持续推进休闲公园建设,提供更多便民惠民的绿色生态空间。
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8.完善公厕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公厕达标开放。持续推进"有路无灯"道路路灯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规自分局、区住建委、区园林绿化局、区园林服务中心、区公安分局,各镇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9.继续推动基层公共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持续开展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图书配送体系,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多元、高效利用多种空间,新建5家城市书房,打造智能便捷、舒适静谧的阅读空间。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30.不断优化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深入开展北京市民快乐冰雪季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31.贯彻落实《北京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总结社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试点工作经验,推进社会单位内部设施向社区开放;新建6个"社区之家"示范点;打造"社区邻里节"品牌,推动社区互助常态化。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32.贯彻落实《北京市便民店建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一刻钟便民服务圈",合理布局规范化、连锁化的便民早餐、蔬菜零售、便利店(超市)、末端配送等生活性服务网点70个,提高生活性服务品质。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规自分局、区住建委、区国资委,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33.在街(镇)、社区(村)等建设运营3个社会心理服务站(中心),每个站点安排1-2名心理服务人员,为居民提供心理咨询与辅导、心理疏导与干预等专业服务;培育100名专业社会心理服务人才,打造一支管用的社会心理服务志愿队伍。全面推行婚孕检一体化服务管理。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34.发挥社区基础平台作用,依托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机构开展精准救助、养老照料、儿童服务等民生服务。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35.按照市级相关工作要求,加强"七有""五性"监测评价工作,及时向各镇街通报并点评。
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城指中心、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体育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委、区残联,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四、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目标,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36.增强街道内设机构改革效应,完成镇街机构改革,理顺条块关系,健全完善与镇街职能相衔接的运行机制。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37.大力宣传、推动落实《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规范保障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辖区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综合管理职能,统筹协调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38.扎实推进《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落地实施,在"三无"社区推行物业超市,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自分局、区国资委、区城管委、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大兴分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39.深入推进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工作,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深化街巷文明创建,打造一批环境优美、文明有序的背街小巷,充分发挥街巷长、小巷管家作用,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文明办、区规自分局、区住建委、区城管执法局,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40.做好区级公共建筑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自行车停放秩序。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人防办,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41.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推动居住小区和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完善垃圾分类基层治理。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42.支持社会资本、市场主体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切实抓好消防安全。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规自分局、区消防支队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43.推广"劲松模式",有序推进枣园社区、三合南里社区2个老旧小区试点有机更新,形成"大兴模式";借鉴苏西社区治理经验,结合实际,打造大兴社区治理模式,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并全区推广。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44.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向社区治理深化的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45.完善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科学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规模,加速推进撤村建居,以做实做强居委会下属委员会为切入点,推进楼门院委员会建设。落实全响应服务制度,方便居民群众办事。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46.引入社会评价机构,科学确立以居民满意度为主的社区考核评价体系,确保考核客观、公正、有效。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47.落实《北京市社区工作准入管理办法(试行)》,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48.持续抓好社区协商,在全区建设4个社区协商示范点。用好"社区议事厅"规则,完善区、街、社区三级议事协商联动机制,提升议事协商的效果。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49.推进社区治理向楼门院延伸,在全区创建15个楼门院治理示范点。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50.抓好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指导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区和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培育和树立一批乡村治理先进典型。
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51.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政策机制,探索社区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出台街道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清单,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进一步提升街道社会组织服务(孵化)中心服务水平,为社会组织对接群众服务需求提供平台和相关服务。加强社会企业培育发展,总结提炼社会企业优秀案例,提升全社会对社会企业的认知。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52.有序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根据《北京市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方案》(京民社发〔2019〕177号)文件要求,对我区参加全面推开脱钩改革的行业协会商会完成摸底调查工作,形成脱钩事项具体方案,充分发挥区行业协会商会脱钩领导小组职能,指导各相关业务主管单位有序开展、推进脱钩改革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53.发挥区、街社会组织孵化服务基地的作用,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指导、资源配置、自律发展、交流互动等专业支持。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54.支持社会组织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深度参与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方面主动作为,在服务经济发展、提供公益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参与基层治理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五、以落实"最后一公里"为重点,持续提升服务管理精细化水平
55.推行楼门院服务管理公告牌制度,实行社区包片人员、社区民警、物业负责人等相关服务管理人员"亮身份、亮服务、亮职责"。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56.按照依规划用途使用的原则,依法依规分类推进整治后地下空间再利用工作,引导全区腾退地下空间在补充社区配套功能、便民商业网点等方面的开发利用。
责任单位:区人防办、区住建委、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57.继续推进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改造社区办公服务场所,统筹各方资源,打造品牌社区服务项目,推动社区服务活动常态化,实现办公场所最小化、服务空间最大化。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58.做好2020年度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举办"全能社工"培养计划区级示范培训班,推动专业领域社会工作创新发展;推动社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岗位设置试点工作,为有需要的社区居民提供专业化服务。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59.做实做强区、街(镇)、社区(村)三级综治中心,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层平安创建等实体功能,健全定期会商、应急联动等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60.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及相关配套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全区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联网率达到100%筹建专门管理队伍,为平安大兴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视频服务保障。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61.以党政军群重点部位周边小区、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新建住宅小区为重点,分阶段开展社区层面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全区社区安全防范能力。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62.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和定期专项排查,继续开展重信重访治理,梳理"库存积案,持续关注涉农、涉军、涉众、涉拆等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加大积案攻坚力度。
责任单位:区信访办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63.继续下大力气开展人民调解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64.深化"接诉即办"实施工作,打造网上12345,开通民意直通车,完善稳定考核评价体系,推进重点问题解决。探索12345市民热线数据公开,鼓励社会力量利用12345热线数据参与社会治理。推进区城指中心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区融媒体中心融合。
责任单位:区城指中心、区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65.迭代完善大数据平台,不断提高数据汇聚共享开放能力;研究探索建立以大数据为基础,结合社区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有效提升社区治理效能的信息化支撑平台,在全区社区建立微信公众号。
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66.加快推进智慧社区技防设施与社区综治中心互联互通,打造"智慧平安小区"。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六、以社会责任为中心,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67.充分发挥社区的平台作用,整合社会组织的资源优势、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优势和社区志愿者的服务优势,完善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联动服务机制。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深度参与社区治理,做好群众需求调研、指导服务规划、实施服务项目、参与社区协商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68.积极推进基层社会动员工作,以日常动员为主要抓手,引导驻区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激发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城市治理、基层自治。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69.创新发展群防群治工作,完善等级防控、星级认定、公益反哺、保险保障等管理机制,积极推动在物流、寄递、交通、网络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70.在6个街道和存在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镇,建立应急小分队,持续总结、推广和实践应急小分队工作经验。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71.开展社区青年汇区级示范活动和主题活动,引导青年参与基层治理创新;发挥好区志愿服务联合会的引领、联合、服务、促进职能;引领团员青年通过"五大青年行动"志愿服务参与社区建设,参与基层治理。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文明办、区志愿服务联合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72.针对社区治理、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等民生保障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12.5"国际志愿者日宣传活动。认真做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志愿服务筹备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志愿服务联合会,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73.着力促进区属国有企业在服务首都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依法诚信经营、强化安全管理、参与社会公益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引领民营企业主动为社会治理贡献力量。
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74.全面推进殡葬改革,落实大兴区殡葬规划,完成大兴区殡葬设施规划落图和天堂公墓升级改造规划设计,完成殡仪馆整体修缮改造。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75.积极推进全区"三沿五区"范围内散坟迁移工作,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实现全区80%散坟集中安葬。开展非法运尸车治理,不断优化群众治丧环境。整合农村红白理事会资源,成立大兴区殡葬行业协会,调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性。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76.编制蓝天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深化大气污染防治"一微克"行动,强化细颗粒物(PM2.5)治理,以精治为手段、以共治为基础、以法治为保障,打好柴油货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三大攻坚行动,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77.遵循"业主申请、基层组织、社会参与、政府支持"的工作原则,按照"自下而上"的申请方式,在群众有统一意愿的楼门计划加梯开工30部,解决群众上楼难、下楼难问题。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78.全面推动社区分层协商工作,加强经验总结,完善相关制度。发挥居民议事厅作用,打造大兴"拉家常"议事会品牌,在全区推广,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善治格局。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79.落实新一轮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统筹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税收和金融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等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80.完成西红门镇新建一村、新建二村、新建三村、新建四村超转人员转非安置任务,根据全区统一部署,做好其他镇街超转人员接收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相关镇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